9月9日晚,男演员常华森的相关消息,登上热搜。

当天下午,常华森工作室发布严正声明称,9月7日凌晨,工作人员在常华森剧组专用车上发现带有GPS定位功能的跟踪器,目前已向公安机关报警。

随后,其工作室在评论区发出报警回执和行政案件立案告知书,告知书显示立案派出所为广东佛山市公安局顺德分局某派出所。
全文如下:
9月7日凌晨,我方工作人员在艺人剧组专用车辆上发现带有gps定位功能的跟踪器,出于对艺人的隐私安全考虑,在找到定位器后立即进行拆除。该行为严重侵犯艺人个人隐私,我方已于9月8日晚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艺人团队配合办案民警取证、完成笔录后收到报警回执单。相关案件已在公安机关行政案件受案,涉案人员会由办案民警跟进处理。后续案件若有新进展或处理需要,我们会依法持续配合公安部门处理。
在此我们郑重声明:
1.尾随跟车、酒店围堵、安装定位器、偷拍窥私等一切侵犯个人隐私、危害公共安全行为均触碰法律红线,我方对此行为保持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制止一切私生行为!
2. 我方不支持任何扰乱公共秩序、剧组工作秩序的跟车、跟机、跟踪尾随以及围堵等行为。非法获取、倒卖艺人行程信息、组织代拍并以此牟利的,我方将会持续取证、积极维权,坚决抵制!
3. 常华森先生一直以来都非常珍惜每一位喜爱他的粉丝和观众朋友,对每一份支持和喜欢都心怀感恩。我们清楚“私生”行为是个别极端行为,十分感谢尊重艺人的个人隐私与边界的粉丝朋友们。
“私生”的违法越界行为严重影响和阻碍正常粉丝和常华森先生的交流。我们也再次呼吁大家,理智追星,尊重彼此的边界,营造健康的粉丝生态,拒绝点赞、传播“私生”发布的内容,如有发现“私生”行为不当者,可立即向我方提供线索。


新闻+
私生行为到底触犯了哪些法律?
此前,李振武律师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首次将跟踪、滋扰、纠缠等私生行为明确列为违法行为。
根据该法第五十条,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可处5日以下拘留或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至10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还可能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面临刑事追责。
网友评论

公开资料显示,常华森1997年出生于山东淄博,中国内地影视男演员、流行乐歌手。其代表作品有《一念关山》《柳舟记》《白月梵星》《暗河传》等。

(来源:潮新闻·钱江晚报记者袁颖综合自@常华森Waston工作室、南方都市报、大象新闻、公开资料等)
更新时间:2026-09-11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61893.com 闽ICP备11008920号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55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