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记者从省商务厅了解到,5月—12月广东将接续实施“广东优品购”活动。

本次活动将于5月1日全面启动,包括五大部分:
一是发放汽车购新补贴。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或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油乘用车新车的,给予一次性补贴。购车价格为6万元(含)至8万元(不含)的,补贴2000元/辆;购车价格为8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补贴4000元/辆;购车价格为15万元(含)以上的,补贴5000元/辆。
二是发放电子产品购新补贴。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最终销售价格6000元(不含)以上的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给予一次性补贴。每件商品定额补贴500元。
三是发放“食在广东”餐饮消费券。组织各地市按省统一确定的原则发放餐饮消费券。
四是开展餐饮发票抽奖活动。组织各地市按省统一确定的原则开展餐饮发票抽奖活动,不包括广州、深圳、东莞、江门等有奖发票试点城市。
五是各地市自选N类地市特色优品发放消费券。补贴标准每件不超过10%、不超过500元。“广东优品购”活动具体实施方式以各地市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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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记者 唐子湉
【作者】 唐子湉
消费新主张
更新时间:2026-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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