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收费新规!家长如何缴费?

2026年1月1日起,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的通知》正式施行。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2026年春季新学期即将开启,这是新规落地后的第一个学期。为孩子缴纳幼儿园费用,是家长面临的“开学第一课”——哪些费用该缴?缴多少?缴到哪里?如需退费,又该如何办理?为帮助各位家长缴费更明白、更安心,您可以参考这份指引,逐项核查对照,确保权益不受损。

01 收费项目都有哪些

在规范收费项目方面,幼儿园收费项目包括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开设托班的还可收取保育费

保育教育费指幼儿园为在园儿童提供学前教育收取的费用。2025年秋季学期起,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读大班及混龄班、5岁以上)在园儿童免除保育教育费;经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具体可参考

住宿费指寄宿制幼儿园为在园住宿儿童提供住宿服务收取的费用。

保育费指幼儿园开设托班为2—3岁婴幼儿提供托育服务收取的费用。

服务性收费指幼儿园在完成正常的保育教育外,为在园儿童提供由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具体包括伙食费、校车费、托管费,服务性收费必须遵循幼儿家长自愿、据实结算的原则, 不得营利。

代收费指幼儿园为方便儿童在园学习和生活,在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具体包括园服、被褥、外出活动费、体检费等,这些费用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幼儿园不得强制家长购买或从中牟利。

与幼儿园保育教育直接关联的服务事项,以及明确规定由财政保障的项目,不得纳入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幼儿园不得以幼小衔接班、兴趣班、课后培训和亲子特色班等名义收取保教费、保育费以外的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用,严禁引入第三方机构向幼儿家长直接收取费用。

02 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有无公示

根据新规,幼儿园必须按要求备案收费项目及标准,并向家长公开。收费备案表应包含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除上级部门有明确通知需缴交的费用(如少儿医保)外,幼儿园仅可收取经备案的项目费用,无相关文件依据的费用,家长有权拒绝缴纳。

您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收费相关公示:

在幼儿园门口、大厅等显著位置的公示栏查看

登录“罗湖政府门户网”查询

拨打罗湖区教育局咨询热线

03 收费渠道是否规范

1 公办幼儿园

按照已备案收费项目执行,家长依据园方出示的缴费指引完成缴费。

2 民办幼儿园

保教费、保育费

请扫码缴入“办学资金监管账户”。2026年春季学期起,缴纳保教费、保育费须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幼儿园提供的专属收款二维码缴纳。该二维码应清晰标注“幼儿园名称”及“保教费监管户”标识,确保费用全额进入幼儿园办学资金监管账户。(温馨提示:此缴费记录是后续申领“在园儿童成长补贴”的关键凭证)

幼儿园不得通过个人账户、现金等其他形式收取保教费(保教费、保育费扫码缴费操作指引详见下图)

伙食费、托管费、校车费、园服被褥费等已备案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请根据园方通知完成缴费,务必核实收款账户名称为幼儿园全称,并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转账至幼儿园基本账户。幼儿园不得以个人账号或现金形式收取此类费用。

幼儿园不得通过家委会收取任何费用,严禁引入第三方机构向幼儿家长直接收取费用。

04 是否可以跨学期预收

不可以,新规明确规定不得跨学期预收

家长需注意以下事项:

请勿因“打折”“优惠”为由提前缴纳多个学期费用;

如遇幼儿园要求跨学期预收费用,请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反映。

05 保教费、伙食费收退费标准是否清楚

1 保教费

幼儿园保教费实行按月收费,经家长同意可按学期收取。采取按月收费的,学期与假期交叉的月份,幼儿在园天数超过4天(不含4天)但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的,按半个月收取;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的,按全月收取。采取按学期收费的,每个学期按5个月计算。

不同类型幼儿园开设托班收取的保育费管理方式参照保教费,收费标准可参考保教费收费标准、根据成本差异等情况合理确定,提高幼儿园办托积极性,切实满足群众需求。

采取按月收取保教费的,因请假、转学、退学、插班等原因幼儿当月在园天数不足4天(含4天)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80%退还;超过4天但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含一半,向下取整天数,下同)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50%退还;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的,不退还所缴保教费。

采取按学期收取保教费的,因请假、转学、退学、插班等原因幼儿学期内在园时间不满10天(含10天,以工作日计算,下同)的,幼儿园按保教费缴费额的80%退还;超过10天但不满30天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50%退还;超过30天不满50天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30%退还;超过50天的,不退还所缴保教费。

2 伙食费

幼儿连续请假2天以上的,幼儿园应按N-1天结算退还伙食费,每学期期末(转学、退学儿童离园时),幼儿园应当将儿童伙食费结余部分全部退还家长。在退费流程上,幼儿园应主动告知家长退费政策与办理方式,家长只需按照幼儿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顺利办理退费手续,确保家长的经济权益不受损失。

06 温馨提示

若您在幼儿园收费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发现违规行为,请及时与教育行政部门或价格主管部门联系,共同维护良好的学前教育收费环境。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电话:22185707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电话:25655803

信息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深圳市发展改革委、深圳教育、罗湖教育

统筹整合:罗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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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2-27

标签:育儿   幼儿园   家长   费用   学期   伙食费   幼儿   儿童   当月   工作日   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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