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动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市消防救援局印发《常德市中心城区地下车位管理办法(试行)》,旨在规范地下车位建设管理与不动产登记,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该办法自发布之日(5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适用于武陵区、鼎城区、常德经开区、常德高新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范围内的地下机动车位。
《管理办法》明确,地下车位以“个”或“间”为单位进行销售和不动产登记,实行现售及网上签约备案制度。为减轻业主负担,地下车位不收取维修资金。土地供应方面,地上地下一体式建筑的地下车位及配套部分不计算容积率、不计土地价款;划拨土地上已建成的地下车位转移登记时需收取土地收益金。此外,办法对人防区域车位登记也作出规范,要求不动产权证书上附记相关事项。针对历史建设并已租售的地下车位,明确了登记办理路径,着力破解长期以来的确权难题。


END
来源: 常德日报·常德融媒客户端
作者: 陈子尧 姚瑶
编辑:张渝婧 二审:刘青玥
三审:夏孟琦
终审:李 烨
更新时间:2026-05-23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61893.com 闽ICP备11008920号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55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