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腐肃贪历来是历朝历代治理的重要课题。纵观古代治乱得失,汉武帝时期推行的告缗令,以民间检举、奖赏告发者的方式打击隐匿财富、偷逃赋税的行为,在历史上留下深刻印记。
有网友建议,可以借鉴这一古代制度的思路,建立激励机制,鼓励民众检举揭发贪官污吏,对查实的告发人员,可按规定分得贪官被抄没的部分财物,以此拓宽监督渠道,形成对贪腐行为的强大震慑。
一、汉武帝时期的告缗令
西汉武帝时期,对外连年用兵,国库开支巨大,朝廷财政压力陡增。
当时大量富商大贾、豪强地主囤积财富,隐瞒资产,逃避赋税,国家难以征收到足额财赋。为了增加国库收入,打击豪强隐匿财产,朝廷颁布算缗令,要求商人、手工业者如实申报自己的财产,按资产数额缴纳财产税。
但不少人刻意瞒报、虚报财产,逃避缴税。
于是朝廷紧接着出台告缗令:鼓励天下百姓检举揭发隐瞒财产、偷漏算缗的人。
一旦检举属实,被告发者全部财产予以抄没,告发者可以获得被抄没财产的一半作为奖赏。
告缗令推行之后,大量隐匿财富的豪强、商贾被揭发,朝廷抄没了巨额钱财、田宅、奴婢,国库得到极大充实,短期之内缓解了朝廷的财政危机,也打击了一部分逃避国家赋税的豪强势力。
二、借鉴告缗令的现实思考
告缗令的历史,给后世反腐监督提供了可参考的思路,同时也留下深刻警示。
可取的借鉴意义
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古代告缗令依靠民间检举,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放到当下,贪官贪腐行为往往隐蔽性强,很多线索藏匿在民间。
鼓励群众实名举报贪腐,能够弥补专门监察力量的盲区,让贪腐行为无处藏身。
建立正向激励,提升检举积极性。对于查实的举报,给予相应奖励,可以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主动性,对贪腐分子形成强大威慑,让贪官不敢肆意妄为。
加大贪腐的违法成本。贪官一旦被查实,不仅要追究党纪国法,其非法所得全部予以追缴,让贪腐无利可图,从利益层面遏制贪腐念头。
当然,必须吸取的历史教训,不可简单照搬。
汉武帝告缗令的失败根源,在于缺少制度约束,奖赏变成牟利的工具,诬告成本极低。如果简单照搬,很容易滋生诬告陷害,伤害无辜人员,破坏社会风气。
因此借鉴这一历史思路,绝不能原样复制。要划定严格制度边界:
一是坚持实名举报,杜绝匿名诬告;对于捏造事实、恶意陷害他人的,必须追究法律责任,提高诬告的代价。
二是严格甄别线索,举报线索必须经过监察机关严谨核查,只有查实的贪腐案件,才可以给予举报人奖励,不能仅凭一面之词就抄没财产。
三是奖励要依法设定,有明确比例与上限,奖励来源于贪官的非法所得,不能牵连合法私人财产,避免出现“以抄家为目的”的乱象。
四是保护举报人的人身安全,防止打击报复,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结语
我们可以汲取它“发动民间力量监督不法行为”的合理内核,但绝不能直接照搬古代的旧制度。
现代反腐,应当立足法治框架,在完善监察体系的基础上,健全群众举报激励机制,既要鼓励民众参与监督,也要严防诬告陷害,做到惩恶扬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更新时间:2026-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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