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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媛媛
编辑| 莉莉
初审| 甜甜
娱乐圈的版权纠纷从来不缺看客,但这一次有点不一样。
3月底,一场本来剧情走向已经很清晰的侵权风波,突然被人从旁插了一脚,一位自认为看准了时机的作词人,踩着李荣浩的热搜冲进了这场争论,以为能趁乱捞一把。

结果没想到把自己过去的那点底细全抖落出来了——到底是谁给他的勇气,敢在这个节骨眼上跳出来碰瓷?

3月29日,李荣浩维权的话题已经牢牢挂在热搜上,舆论几乎一边倒地支持他。

就在这个热度最高的时间段,作词人吴向飞出现了。
他在社交平台上公开发文,指控李荣浩曾演唱过他作词的歌曲《路一直都在》,说既没有申请授权,也没有支付过一分钱版权费,措辞里带着明确的指责意味,并要求李荣浩公开道歉。

从时间节点来看,吴向飞的发文选在李荣浩舆论声势最强的当天,这个操作不太像是积压已久的维权冲动突然爆发,更像是经过了一番考量之后的主动出击。
彼时李荣浩作为原创版权受害者,正在接受大批网友的声援,如果吴向飞的指控成立,李荣浩从维权者变成被维权对象,舆论局面就会出现戏剧性的反转,吴向飞也能顺势收割一波关注。

吴向飞在业内的资历不算浅,早年参与过一些有一定影响力的词作,但在大众层面存在感有限,近年来更是几乎淡出主流视野。
这次主动在高流量事件里插话,目的并不难猜。

要搞清楚吴向飞为什么会选择在这个时间点发难,得先把起因那条线交代清楚。
3月28日,歌手单依纯在深圳举办了一场商业售票演唱会,这是一场正常的商业运营性质的演出,观众购票入场,主办方有盈利行为。

在演出的曲目里,她演唱了李荣浩代表作《李白》的改编版本。
这首歌出现在曲目里这件事本身,放在一般情况下或许还有解释空间,但这一次没有。
单依纯的团队在演出举办之前,已经正式向李荣浩方以及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提出了授权申请,双方都明确给出了拒绝的答复,这个过程有书面记录。

申请被拒的结论是清晰的,但演唱会当天,这首歌还是出现在了舞台上。
根据中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在商业性演出中使用他人版权作品,必须事先取得著作权人或授权机构的许可,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构成侵权。
单依纯这次的情况不是走漏了流程,恰恰是走完了流程拿到了"不行"的答案之后,仍然选择了用。

单依纯和李荣浩之间,这也不是第一次有版权层面的摩擦。
更早之前,她在某音乐类综艺节目里对《李白》做过改编演唱,当时就在网上引发了一轮争议,但李荣浩彼时没有公开追究,风波自然平息。

这段过往,让不少人觉得单依纯这次的操作多少带着一点侥幸心理,以为上次没事这次也能过去。

李荣浩在业内是公认的比较有原则的创作者,遇到自己认定是原则性的问题,他不太会选择装作没看见。
这一次,他选择了直接公开。
3月29日,他在社交平台连发长文,把单依纯团队申请授权、被拒绝、演唱会照常演唱的完整过程一一列出,并附上了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核实记录作为佐证材料。

整篇文章语气是强硬的,但内容是事实导向的,没有情绪性的人身攻击,全是程序性的陈述和证据展示。
他选择公开而不是走私下协商的路,一方面确实是在释放维权信号,另一方面也等于把整个事件的证据链摆在了公众面前,让舆论参与进来形成压力。
网友的反应印证了他的判断。

多数人看完他的文章之后,对于侵权的认定没有太大疑议,因为逻辑太清楚了:你申请了,人家拒了,你还唱了,这条链子断不了。
单依纯在舆论发酵之后发出了道歉声明,措辞被大量网友批评为应付了事,没有对侵权事实做出明确的回应,也没有提出任何实质性的处理方案,反而让负面情绪进一步升温。

吴向飞的指控文章一出来,李荣浩在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内就给出了回应。

他没有道歉,没有陷入慌乱,直接点名要求吴向飞把一个问题说清楚:他说的那场演出,发生在哪一年,是什么性质的演出,具体场次是哪一场。
这个反应速度本身就说明了问题。
如果李荣浩对那场演出的实际情况心里没底,他大概率会先找人核查,拖延回应时间。

他几乎是立刻就点出了对方需要提供的细节,说明他对那场演出记得清楚,而且对自己的立场有信心。
随后,网友介入了。
大批网友开始自发翻查2013年前后李荣浩演唱《路一直都在》的相关记录,很快就找到了答案:吴向飞所指的那场演出,是2013年演员陈坤发起并主导的"行走的力量"公益音乐会。

这个活动从2011年开始举办,核心定位始终是公益,全程坚持不售票、不收费、无商业赞助植入,所有参与演出的艺人均是无偿出演,整个活动没有任何商业盈利行为。
中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对合理使用范围有明确列举,其中包括在非营利性活动中使用他人作品的情形,在满足特定条件的前提下可以不经许可、不支付报酬。
"行走的力量"音乐会的性质,符合相关规定中对公益活动的认定标准。

在版权归属这个层面,还有一个细节被翻出来:李荣浩在2013年演唱《路一直都在》这首歌时,该歌曲的版权实际上由环球音乐进行代理,版权授权事宜属于唱片公司的管辖范围,与艺人个人无关。
换句话说,即便不考虑公益演出的合理使用条款,李荣浩个人在版权责任这个问题上本身就不是适格的主体。

两条路都堵死了,吴向飞的指控没有站得住脚的落脚点。

吴向飞的指控被证伪之后,关注这件事的网友并没有立刻散去,有人开始沿着他的账号和过往言论往下翻。
翻出来的内容让很多人对他的行为模式有了新的判断。

吴向飞在过去几年里,在版权维权这件事上留下了相当多的公开记录,参与过多起涉及知名度较高艺人的版权争议,每次出手的时间节点大多集中在对方处于舆论焦点的时候。
在部分具体案例里,他被质疑维权行为和流量运营之间的边界太过模糊,有借维权之名消费热点获取曝光的操作痕迹,业内有人私下把这种做法叫作"碰瓷式维权"。
从历史记录来看,真正通过法律渠道走完程序并取得明确结果的案例,并不在多数。

这次针对李荣浩的操作,踩中了他过去所有操作的共性特征:热点足够大,指控对象知名度高,指控的内容初听有一定可信度,但细节层面经不起核查。
不同的是,他这次选错了对手。
李荣浩反应快,证据充分,背后还有一大批网友帮着查资料,整件事从指控发出到被彻底证伪,前后时间极短。

吴向飞在李荣浩回应之后,没有再给出任何有力的正面回应,基本陷入了沉默。
他最初发文时的主动气势,和事件反转之后的静默,这两种状态之间的反差,让外界对他此次行为的性质判断趋于一致。

这场风波把两个不同的问题堆在了同一个舆论场里。
单依纯的问题,是商业演出侵权。

授权被拒之后仍然演唱,在程序上没有任何模糊空间,侵权成立与否的判断不需要依赖情感因素,就是走流程、看结果。
李荣浩这次公开维权,带出来的不只是对个案的追责,同时也是在向演艺行业内部传递一个信号:正式申请、正式拒绝、正式使用,这个链条走下来,后果是要承担的。
吴向飞的问题,是混淆了公益演出和商业演出的版权规则,然后在错误的基础上做出了指控。

中国著作权法对合理使用范围的规定是有明文依据的,公益性活动与商业性活动在法律性质上有清楚的区别,版权保护的边界同样清晰。
无视这条边界去发起指控,最终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在这起事件里扮演了一个不太被外界关注但实质上很重要的角色。

李荣浩在维权文章里展示的授权申请被拒记录,正是通过音著协的正式渠道留下的,这让他的维权行为有了程序上的完整性,而不仅仅是一场舆论层面的情绪表达。
用规范路径说话,和单纯靠流量助推相比,最终走出来的结果大不一样。
单依纯明知被拒还翻唱,是团队对版权规则的漠视;吴向飞踩着热搜跳出来,是对法律规定的误判,更是对网友搜索能力的低估。

两件事碰在一起,刚好把行业里两种不同的问题摆在了同一个台面上。
李荣浩这次能赢得口碑,靠的不是人气,是完整的证据链和清晰的法律依据。
版权这件事,程序走得扎实,底气才足。
信息来源
1.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MCSC)官方网站:www.mcsc.com.cn,版权授权申请及核实相关说明
2.《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1年修正版)第二十四条,关于合理使用范围的具体规定
3.李荣浩微博认证账号,3月29日发布的版权维权系列长文
4.陈坤"行走的力量"公益活动历年官方记录,2011—2013年度活动公告及性质说明
5.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关于商业演出著作权授权规范的行业指引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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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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