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6月10日,太湖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县企业服务中心走进太湖县金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专题法治宣讲活动。

活动中,检察干警结合2026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两高”贪污贿赂司法解释(二),深度解读了核心法治精神和司法适用要点。同时,阐明新司法解释统一企业从业人员与公职人员职务犯罪认定标准,进一步严明法律底线,不仅明确受贿、侵占、挪用资金、商业行贿等行为均将依法追责,期权谋利、股权代持等各类新型隐性腐败,也全部纳入法律监管范畴。围绕企业高发的四类职务违法犯罪行为,详细阐释行为界定与法律后果,厘清正常人情往来与违规利益输送、临时资金周转与非法侵占的边界,纠正部分人员信奉“行业潜规则”、心存侥幸等错误认知。
同时,检察干警结合自己所办理的本地真实案例,剖析资金使用、工程发包、合伙清算、财务流转等重点环节风险,点明公私账目混同、口头约定管理等行为的潜在危害,用身边案例开展警示教育。针对采购、项目、财务、销售等高频风险领域,宣讲从个人自律和企业管理两方面给出建议,引导从业人员坚守廉洁从业底线,提醒企业健全权责分离、岗位轮岗、审计对账、书面留痕等内控制度,从源头防范风险。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与企业管理人员还针对企业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进一步交流,县司法局、县企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发放了相关法律宣传手册。企业负责人表示此次活动收获颇丰,企业全体人员法治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太湖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部门联动,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法治体检等活动,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助力企业规范经营发展,以检察履职护航辖区民营经济行稳致远。
作者:马万两
复审:余涛
终审:王勇、曹丹
更新时间:2026-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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