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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段小草(自由撰稿人)
最近,中华遗嘱库发布了2025年十大案例,其中有一个00后男生把自己的游戏账号写进了遗嘱。这让关于“数字遗产”的讨论又热起来了。
很多人都在问:我们死后,QQ号、微信号、游戏装备怎么办?

但我想说,这些讨论都搞错了重点。
要讨论数字遗产的继承问题,必须先讨论数字资产的所有权问题。我们今天争论的,不是谁能拿到逝者的QQ号,而是未来谁能控制我们的数字身份和资产——是我们自己,还是平台?
这才是问题的核心。
现实问题是:你并不“拥有”你的大多数数字账号。
很多人觉得,我注册的微信号、我经营的公众号、我充了几万块的游戏账号,当然是我的。这是一种基于物理世界经验的直觉,但这个直觉在数字世界里是错的。
花几分钟去看看你每天都在用的那些App的用户服务协议。你会发现,绝大多数协议里都明确写着类似这样的话:“账号所有权归平台所有,用户仅享有使用权。”
这是什么意思?意思是平台只是把这个账号“租”给你用,而不是“卖”给你。

你投入的时间、金钱、情感、社交关系,本质上都是在为一个不属于你的资产进行装修和维护。平台随时可以根据它的规则,限制、冻结甚至收回这个账号。
去年李玟的音乐平台账号被人意外登录事件,就是这个问题的体现。因为账号绑定的手机号被运营商回收后二次放号,新用户拿到验证码就登了进去。
这个过程里,平台、运营商都按规则办事,但结果却让人难以接受。因为它冲击了我们朴素的情感——一个承载了逝者记忆的账号,怎么能如此轻易地被“覆盖”?
问题的根源,就在于这个“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这不是平台的疏忽,而是精心设计的商业模式。
对于平台来说,承认用户对账号的完全所有权,意味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比如资产保全、价值评估、司法协助等等,这些都是成本。而将所有权牢牢抓在自己手里,只赋予用户使用权,则可以将法律风险和管理成本降到最低。
所以,当我们讨论数字遗产继承时,第一个就要面对这个残酷的现实:你正在试图去“继承”一个法律意义上你从未“拥有”过的东西。这就好比你租了一套房子,花钱精装修,然后想把这套房子写进遗嘱让子女继承,房东第一个就不同意。
数字遗产问题的复杂性,在于它是一个由平台协议、个人意愿和现行法律交织而成的三层泥潭。
第一层,是平台的协议。 也就是我们前面提到的用户服务协议。你在注册时点下的那个“同意”按钮,效力远比你想象的要大。在大多数情况下,只要协议内容不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它就是你和平台之间纠纷处理的最高准则。平台会说,我们是按合同办事。
第二层,是用户的意愿。 这包括用户自己的遗嘱、或者通过平台提供的工具进行的设置。比如Google的“闲置账户管理员”和苹果的“数字遗产联系人”。用户可以通过这些工具,指定一个亲友在自己身故后访问或管理部分数据。这比一份孤零零的遗嘱要有效得多,因为平台是在执行自己的规则,而不是被外部的法律文件强迫。

第三层,是国家的法律。我国民法典第127条规定了“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这是一个原则性的宣告,承认了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但具体怎么保护?继承流程是什么?平台协议和遗嘱冲突时以谁为准?没有细则。这就导致司法实践中,法官们也得“摸着石头过河”。以前有案例,一个人为了继承母亲的公众号状告平台,最后以调解告终,这已经算是幸运。在更多情况下,诉讼会因为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技术障碍而陷入僵局。
这三层“法”相互纠缠、相互冲突。一份写明要继承游戏账号的遗嘱(用户的法),会直接撞上平台协议里“账号不得转让、继承”的条款(平台的法),而国家的法却没有更清晰的规则,只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就是为什么数字遗产继承这么难的根本原因——它不是一个简单的法律适用问题,而是一场权力博弈。
这个问题不是中国独有的,而是全球性的。面对这个难题,不同国家和地区正在尝试用不同的方式破局,这其中有三种非常值得我们关注的路径。

第一种路径:英国“釜底抽薪”式立法。
英国在2025年通过了一部名为《财产(数字资产等)法》的法律。这部法案的核心内容只有一句话:一个东西(包括数字或电子性质的东西)不能仅仅因为它既不是“占有物”也不是“诉讼物”,就被排除在个人财产权的客体之外。
这句话非常关键。它没有去规定具体的继承流程,而是直接从根源上解决了问题:它确认了数字资产可以被视为一种“财产”。传统英美法系将财产分为“thing in possession”(能拿在手里的东西)和“thing in action”(需要通过诉讼才能主张的权利,如债权)。数字资产不属于这两者,所以其财产地位一直很模糊。英国这个立法,等于是在财产法里开了一个新门类,把数字资产放了进去。
这才是真正地从根本上动摇了平台“你只有使用权”的根基。一旦数字资产在法律上被确认为个人财产,那么它就理应适用财产权的一切规则,包括转让、赠与和继承。这是一种底层逻辑的重构。
第二种路径:美国的“打补丁”式立法。
美国绝大多数州都采纳了一部名为《修订版受托人访问数字资产统一法》的法律。这部法律走的是一条更务实的路线。它不直接挑战平台的TOS,而是为“受托人”(比如遗嘱执行人、代理人)创建了一条访问通道。

RUFADAA的逻辑是,它默认遵守平台的服务条款。但是,它建立了一个优先顺序:
同时,RUFADAA强调,遗嘱中必须明确提及“数字资产”的处理,泛泛地写“我所有的资产”是不够的。这其实上是在倒逼用户和法律从业者正视数字资产的存在。美国的做法更像是在现有的、由平台主导的体系上,打上了一个个法律补丁,试图在用户隐私、平台权利和继承人需求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
第三种路径:欧盟的“框架”式立法。
欧洲法律协会正在推动一个项目,旨在起草一份关于数字资产、数据继承的“示范法”。欧盟的目标是建立一套统一的、和谐的规则,来定义数字遗产的范围、可继承性、访问权限以及数据保护等问题。
欧盟的思路是,如果这部示范法最终成为立法,那么它的效力将高于服务提供商(平台)和用户之间的合同约定。这是一种自上而下的、试图用公权力为整个市场确立新标准的方式。它的特点是全面、系统,但缺点是周期长、协调难度大。
对比这三种路径,我们可以看到:英国在动摇地基,美国在修补墙壁,欧盟在画新蓝图。这说明全球范围内都认识到了,仅仅依靠现有的继承法已经无法解决问题,必须在财产权定义、受托人权限、平台责任等多个层面进行法律创新。
宏观层面的法律完善需要时间,但我们个体的生命不会等待。在法律和规则的“无人区”里,我们不能坐以待毙。结合前面提到的全球经验和现实情况,以下是一些普通人现在就可以做的、真正有效的事情:
第一步:清点你的数字资产。
这听起来很简单,但大多数人从未做过。你的数字资产不仅仅是支付宝余额和加密货币。它至少包括:有直接财产价值的(网店、有收益的自媒体账号、域名);有间接财产价值的(游戏账号、虚拟道具);有情感价值的(云端照片、邮件、聊天记录、社交媒体主页)。先列一个清单,知道自己“有什么”,才能讨论“留什么”。
第二步:优先使用平台官方工具。
平台自己提供的工具(如“遗产联系人”、“纪念账户联系人”)是目前效力最强、执行最顺畅的方式。因为这是在平台的规则体系内操作,阻力最小。

第三步:更新你的法律文件。
如果你有遗嘱、信托或授权委托书,请确保其中明确包含了对“数字资产”的处理条款。最好能指定一个“数字遗产执行人”,授权他/她有权访问、管理、复制或删除你的数字资产。同时,要明确指示哪些资产要转移给谁,哪些数据要彻底删除。
第四步:安全地管理你的凭证。
你的数字遗产执行人面临的最大障碍,往往不是法律,而是“登录”这道技术门槛。一个安全的密码管理器是必须的。你可以将所有账号密码、两步验证的恢复密钥等信息存放在里面,然后通过密码管理器的紧急访问功能,授权你的执行人在特定情况下获取访问权限。这比把密码写在纸上锁进保险柜要安全和高效得多。
数字遗产的喧嚣,实际上是我们在数字蛮荒时代为自己争取权利的呐喊。这场讨论的价值,远不止于如何处理身后事。它迫使我们去思考:在数据和算法构建的新世界里,我们作为个体,究竟拥有什么?我们的数字身份、数字人格和数字财产的边界在哪里?我们与掌控着数字世界基础设施的巨头平台之间,应该是一种怎样的权力关系?
每一次关于数字遗产的诉讼,每一份将虚拟财产写入的遗嘱,每一次平台人性化的规则修改,都是在为未来的数字文明世界投下一块砖石。
这不仅仅是关于死亡的规划,更是关于我们在数字世界中“生”的权利的确立。我们今天所做的每一个选择,所争取的每一寸空间,都在定义我们自己以及下一代人的数字生存状态。
这,才是数字遗产讨论背后,真正值得我们关心的大事。
更新时间:202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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