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央空中交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有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便于社会公众了解掌握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现将调整优化后的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新版适飞空域于5月14日零时启用。
附件:
1.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图(图片格式)
2.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图(shp格式)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5月12日
附件一

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图
附件二

附件下载解压之后的文件夹
具体操作请参考文件夹中的使用方法

“行政区划边界”文件夹中的内容

“浙江”文件夹中的内容
……
来源:省交通运输厅
责任编辑:傅栎升
转载请注明出处
▼
更新时间:2026-05-16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61893.com 闽ICP备11008920号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55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