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哈哈创始人宗庆后去世后,娃哈哈集团陷入一系列纠纷中,包括宗家后代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之间的遗产纠纷,以及娃哈哈集团此前于2018年对员工进行了大规模的股权回购后,导致集团与员工之间的股权回购纠纷。
8月27日,有新闻报道,针对围绕杭州娃哈哈集团职工持股会24.6%的股权案件,集团现董事长宗馥莉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相关部门提交投诉与举报材料。
乍一看新闻题目,小编还以为宗女士要出盘外招,试图对案件处理施加压力了。可仔细一看她的诉求,小编惊掉了大牙:恳请依法依规加快处理,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并推动问题公正解决。
据报道,引起投诉的具体原因是,因娃哈哈与员工之间的股权回购纠纷,原告向杭州市上城区法院起诉后,法院迟迟未立案,经被告拒绝调解后,直到2025年4月上城法院才向娃哈哈集团工会以及宗馥莉送达其中一个立案的案件的原告诉讼材料,6月13日庭前谈话后,又迟迟未开庭。
说白了,就是嫌立案慢,开庭排期慢,希望能快点。这一瞬间小编和娃哈哈一起共鸣的感觉,就像在遥远的童年喝完一整瓶娃哈哈果奶一样畅快。
小编再搜了一下新闻,原来在2024年9月,就已经有新闻报道说已经有数十名娃哈哈集团的员工于24年9月9日向法院递交了诉讼材料。
这娃哈哈员工维权都一周年了,才有一个员工的案件正式进入诉讼流程,而且开庭还遥遥无期。要等这些对股权回购有异议的员工案件逐个立案,再逐个排期开庭,宣判,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马月了。
更何况大概率还会有二审。
这不只是原告急,连作为被告的娃哈哈都替原告着急。
01
立案和结案的法定要求
太长远的陈年旧事咱就不翻旧账了,就在2024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在审判工作中促进提质增效推动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指导意见》中,第三条就明晃晃写着“对起诉至人民法院的纠纷,应当按照立案登记制的要求,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民事诉讼法》也明确规定,普通程序的审限是6个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期。
按新闻报道的事实来推断,员工们在24年9月向法院提交的诉讼材料,当时法院明显就没有直接立案,而是调解了大半年,被告拒绝调解了,才在25年4月正式立了其中一个案。
看来这法院的调解员也是怪辛苦的,不知道有没有加班工资。
02
法院拖延诉讼的背后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一直以来,法院立案难、开庭慢,案件久拖未决,是老大难问题。
当然,国家也采取了各种措施,试图解决这个问题。
比如早些年的年终结案率考核指标,后来的司法改革,这些年三令五申的立案登记制,今年刚推行的要素式起诉状……它们的本意都是好的,都想尽可能让案件诉讼流程可以更加流畅。
可问题的核心是什么呢?案多人少。这才是司法系统中最大的“困境”。
不增加人手,这些各种措施无非是加重了诉讼中各方人员的负担,或者逼着法院以种种手段将案件拒之门外。
比如娃哈哈经历的强行诉前调解就是一种故意拖延立案的方式,今年的要素式起诉状又给了一些法院拒绝立案的理由——起诉状不符合格式要求。
每当小编问同事去法院立案是否成功时,同事总是苦笑着回答:“如我在立。”
言外之意是,诉讼材料法院已经收了,但案号还没有,什么时候有也不知道。也别问,问就是等通知。
也难怪今年突然多了一堆民事律师转赛道要办刑事案件,至少刑事案件不担心立案难啊。
03
解决问题的前提是坦然面对问题
娃哈哈的投诉告诉我们,我国的法治水平已经实现理想目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院也不是有钱有势的地方企业能为所欲为的地方,即使如娃哈哈这般资深的龙头企业,也只能老老实实去北京投诉。
但投诉背后的问题,真的已经解决了吗?翻开最高院的工作报告,里面汇报2024年完成的工作包括了“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
都别说当事人和律师相不相信了,立案庭的同志们自己相信吗?
有人说投诉会导致法院更故意找理由拖延时间,毕竟县官不如现管。
但如果不把这些被工作报告粉饰起来的问题重新摆上台面,那在官方口径这问题就已经被解决了,直到基层的法院和法官们哪天不堪重负,让案多人少这个问题彻底爆发,恐怕就是整个司法系统连环性地崩溃。
所以,不管在这个股权纠纷案件里面娃哈哈占不占理,至少把案多人少的问题重新拿出来,让大家知道,眼前司法系统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要怎么解决。
有句法律谚语是“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但它被翻译成中文的时候美化成了“正义虽迟但到”,误导了无数人。
不管娃哈哈在这个案件里是不是正义的一方,让正义快点降临,总没错吧?
更新时间:2025-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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