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个月“房东税”要来?税务部门:征税方式不变

“听说从9月份开始,房屋出租要强制交税了。”近期,有关“房东税”的消息甚嚣尘上,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事实上,这一消息源于即将于9月15日实施的《住房租赁条例》。条例明确规定住房租赁合同须强制备案,由此引发“房东税”全面征收的误读。对此,税务部门明确表示,《住房租赁条例》实施之后房租征税方式不会发生变化。

租赁合同强制备案后

对征税不产生任何影响 

《住房租赁条例》第八条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使用实名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出租人应当将住房租赁合同向租赁住房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备案;出租人未办理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的,承租人可以办理备案。 

也就是说,9月15日之后,所有的住房租赁合同都必须备案,无论房东本人是否愿意。这也就意味着,每套房子的合同租金是多少,政府部门也会一清二楚。 

那么,合同上的租金是否会作为今后征税的依据?“住房租赁合同是向房管部门备案,而非向税务部门备案。《住房租赁条例》实施之后,针对房租的征税方式不会发生任何变化。”12366税务热线工作人员明确告诉记者,“按照规定,房东收到租金后有缴税的义务。现行主要有两种征缴方式,一是在开票环节征缴,二是由房东主动向所在地税务部门缴税。”12366税务热线工作人员解释说。 

“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的目的或出发点肯定不是要收税,主要还是为了保护租客的权益,让租客放心租房。当然,房东通过出租房屋产生了租金收入,是有法定的交税义务,但这个义务跟9月15日施行的《住房租赁条例》没有任何直接关系,也不会因此增加税费负担。况且,住房租赁改革的基本方向是鼓励租赁消费,以减税为主,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也不太可能提高房租的实际税负水平。”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如是认为。

税率普遍低于4%

税费大多由租客承担

虽然住房租赁合同是向房管部门备案,不过《住房租赁条例》第三十条提到,房管部门应当与民政、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也就是说,从长远来看税务部门确实是可以掌握住房租赁合同信息,因此房东的担忧也并非完全没有道理。 

尽管房东产生租金收益之后都有缴税的法定义务,但现实中如果不需要开票,一般很少会有房东主动向税务部门缴税,也很少有税务部门会主动向房东催缴。

“有的租客可以向公司报销租金,所以必须提供发票。租金发票要由税务部门代开,开发票的时候就得缴税。不过目前的市场规则是,若租客有开票需求,税费一般由租客自行承担,合同也会事先约定清楚。”中介人士告诉记者说。

至于租金税率,也远没有网传10%甚至20%那么高。记者从税务部门了解到,房东(自然人)出租房租,租金税费涉及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多个税种,且金额不同税率不一。以杭州为例,月度租金额在800元(含)以下、800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普票综合税率分别为2%、2.4%和3.995%;若是专票,综合税率分别为3.555%、3.995%、3.995%。当然,如果是非住宅房产(酒店式公寓、公寓、写字楼等),最高税率可达11.75%。 

按照现行这一税率,若每月租金1万元,税费为240元(普票)或395.5元(专票)。况且,房东和租客还可协商分担。也就是说,即便房租税日后全面开征,对房东的影响可以说是微乎其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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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8-22

标签:财经   房东   税务   部门   方式   住房   租金   税率   条例   税费   房租   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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