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在山东省博兴县博昌街道睦邻中心京博婴慧园,周雨雨老师在给孩子讲绘本故事。新华社记者 郭绪雷 摄
“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关博表示,在这一目标的引领下,各地加快推进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幼有所育”的有效供给不断扩大。截至2024年底,我国实有托位数达到580万个,千人口托位数约为4.08个,较2020年增长了约2.3倍。“近年来,在相关政策的支持下,托位建设进展明显加快,2023年和2024年每年托位净增长都在100万个以上,托育服务行业整体进入了提速发展期。”
艾媒咨询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婴幼儿托育市场规模达1518.1亿元,预计到2030年将进一步攀升至2323.1亿元。中央与地方政府对托育行业的支持力度持续加大,中国婴幼儿托育行业的市场规模有望持续扩容,前景广阔。
资金支持是推动托育工作的重要保障。2019年,我国启动了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以中央预算内资金直接支持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时期,中央预算内资金持续加大对普惠托育服务的支持力度,拓展支持范围。“这对托育服务发展带来多重促进效果。”关博认为,一是直接新建一批高标准普惠托位,提升托育服务行业整体发展水平,改善服务体系的普惠性。二是支持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形成以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为枢纽的“1+N”托育服务体系,整体提升区域内托育服务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发挥以投资换机制作用,推动各地出台规划、土地、住房、财政、投资、融资、人才等支持政策,并实施“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将养老服务体系发展中较为成熟、可靠的政策工具和保障举措转向应用于托育服务,推动托育服务体系健康发展。
在庞大的需求下,托育服务也呈现出多元化发展模式。“为切实提升托育服务发展的整体性、规范性,实现设施合理布局和协同发力,当前需在一定地区范围内积极推进‘1+N’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关博解释,其中“1”是指托育综合服务中心,这一服务中心既设置一定的示范性托位,也具备托育人员实训、家庭育儿指导、托育服务示范、行业服务监管等多重功能,通过行业规范、业务指导和服务示范带动,提升区域内托育服务发展的整体质量。“N”是指不同类型的托育服务供给形态,包括托育机构、社区嵌入式托育、幼儿园托班、用人单位办托等。
“切实满足家庭多元化、多样化的托育服务需求,既要积极推进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形成行业引领示范力量;也要在‘N’上下功夫,实现各类托育服务供给形式广泛覆盖。”关博强调,特别是支持社区嵌入式托育服务设施发展,将托育服务作为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的核心功能,在婴幼儿集中的小区“家门口”建设一批质量可靠、就近就便的托育设施,实现托育设施分布贴近家庭需要,更好解决家庭“入托难”问题。
当然,伴随着托育服务发展、入托需求的释放,必然会催生新的人才需求。对此,关博表示,家庭对于高质量托育服务的期盼,也要求托育服务人才供给不仅要弥补数量缺口,更要提升质量层次。为此,既要把好托育行业从业人员的“入门关”,也要积极完善人才培养模式,推动人才培养紧密对接行业发展一线,通过“产教研学”融合方式,既提高新成长托育从业人员的动手能力,也强化行业的人才要素保障支撑,提升行业整体发展质量。
下一步,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还有哪些重点和难点需要突破?
关博强调,从国际经验看,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是系统性政策体系,需要时间支持、服务体系建设、经济保障和友好环境的综合发力,需持续推进、久久为功。“因此,应加快做好已出台政策的落地,破除政策实施中的堵点、难点,同时积极立足人口形势变化,做好长期政策的推进和潜在政策的储备,实现多层次、多样化政策工具因势而为和有效协同。”
(中国发展改革报社记者 荆文娜)
一、顶层设计破题
重大突破:2016年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托育首次作为配套措施写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提出“增强社区托老托幼功能”。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政府引导、普惠优先”发展方向,确立卫生健康部门主管责任。
特点:破解托育政策长期缺位问题,首次构建“家庭为主、托育补充”的框架。
二、体系化建设加速
关键举措:2021年“十四五”规划《纲要》将“每千人口托位数”列为约束性指标(2025年目标4.5个托位/千人)。
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首次提出“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将托育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并列为生育支持核心内容。
2022年国务院将托育服务写入《“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强化医育结合模式探索。
特点:政策工具由单一托育服务扩展至“生育—托育—教育”全链条支持,财政投入力度显著加大。
三、法治化保障深化
法治进程:2023年托育服务法被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24年完成草案审议。
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正,新增“政府应加强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条款。
2024年国务院《关于推进托育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构建“1+N”托育服务体系(1个综合服务中心+N种供给模式)。
实践:上海推行“15分钟托育服务圈”,实现社区托育点覆盖率85%。
重庆实施企事业单位办托补贴政策,单家企业最高补贴200万元。
四、普惠性服务提升
积极进展:全国统一育儿补贴制度自2025年1月实施,覆盖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标准为3600元/孩/年。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至2000元/孩/月,企业托育设施建设可享税收优惠。
实现地市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全覆盖,全国新增普惠托位66万个。
推广“医育融合”模式,将儿童健康管理纳入托育机构评级标准。
(中国发展改革报社记者 荆文娜综合整理)
更新时间:2025-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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