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任文物局长郑振铎:文物工作人员,不得收藏文物,不得买卖文物

一、临危受命:文物外流的乱世里,他接过“护宝重任”

1949年11月16日,新中国成立刚满一个月,中央文化部文物局正式组建,郑振铎成为首任局长。

彼时的中国文物界,正处在“山河破碎,文物流离”的绝境中——连年战乱让无数珍贵文物散落民间,更有大量国宝通过各种渠道流向海外,文物保护与管理几乎是一片空白。

刚到任的郑振铎,面对的不仅是破败的文物库房,更是文物管理领域无章可循、操守缺失的混乱局面。

“现在最要紧的问题是斩断魔爪,不能再让文物大量外流。”这是郑振铎对秘书谢辰生说的第一句工作指示。

谢辰生后来回忆,刚到文物局报到,郑振铎就把他叫到办公室,直接交办了三个紧急任务:起草《禁止珍贵文物图书出口暂行办法》《关于保护古文物建筑的指示》《古文化遗址及古墓葬之调查发掘暂行办法》。

在郑振铎看来,要守护国宝,先得立下“硬规矩”,而这规矩的第一刀,要先从文物工作者自己身上砍下去。

在此之前,郑振铎早已是享誉学界的收藏家。他毕生痴迷古籍、陶俑和版画,为了收藏这些文物,曾节衣缩食,甚至举债收购。

有学者后来统计,他收藏的汉魏六朝隋唐陶俑数量,远超当时国内任何一家公私博物馆的馆藏,其中三分之一都是国宝级文物。

但成为文物局局长的那一刻,他最先想到的,却是如何让“收藏”与“公职”彻底切割。

二、立规之初:“瓜田不纳履”,他定下“不藏不卖”铁律

“从事文物工作的人,整天与文物打交道,知道来源、懂价值、明行情,如果自己再去收藏文物,无异于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迟早会坏了行规。”郑振铎在第一次全局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了自己的主张。

他与副局长王冶秋共同倡议:所有文物系统工作人员,一律不得私人收藏文物,不得买卖文物

这一倡议在当时引起了不小的震动。要知道,在那个年代,收藏文物是不少文人学者的毕生追求,而文物工作者因职业便利,更容易接触到珍品。

但郑振铎的态度十分坚决,他常说“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文物工作者的职责是守护国宝,而非为自己牟利。

为了让这条规矩落地,他率先做出表率——上任不久就提笔给周恩来总理写了一封信,主动要求将自己珍藏的全部陶俑捐给国家

1952年6月,郑振铎在信中详细罗列了自己收藏的汉魏六朝隋唐陶俑清单,共计657件,这些文物都是他多年来费尽心血收集而来。信中没有多余的客套话,只清晰陈述了捐赠意愿。

随后,这批陶俑被完整捐给故宫博物院,故宫专门以此为基础成立了陶瓷馆。

1953年,他又将一批计502件陶俑捐给故宫;1957年,再次把所藏的雕塑类文物悉数捐献。

除了捐献私藏,郑振铎还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强化这条规矩。他要求下属“凡涉及文物收购、鉴定,必须公开透明,全程留痕”,严禁任何人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文物方面的私利。

在他的推动下,“不藏不卖”逐渐成为新中国文物系统的不成文规定,影响了一代又一代文物工作者。

三、规矩践行:收购国宝时,他把“对人民负责”刻进细节

1951年起,郑振铎主持了一项机密工作——在香港秘密收购流散的国宝文物。为此,他专门成立了“香港秘密收购文物小组”,并给小组成员定下了更为细致的工作规矩。这些规矩不仅约束个人操守,更贯穿于文物收购的每一个环节。

当时,收藏家陈仁涛因财务拮据,计划出售自己收藏的一批古钱币,开价港币七十万元,后又提价至九十万元。

郑振铎得知后,立即给负责收购事宜的徐伯郊写信,明确定下三条硬性规矩:

一是价格必须回到七十万元的初始报价,“如不肯卖,只好暂搁一下。否则我们凭空多出了二十万,实在交代不过去,我们必须对人民负责”;

二是必须严格核查文物真伪,“目录中物,重要者均在,但能不能担保不以伪换真呢?如被换了重要的几件,则全部的东西便顿然减色了”,要求将古钱运到广州验明无误后再付款,万不得已时需将款项提存银行,双方签字后再提款;

三是务必保障文物运输安全,确保国宝顺利运回内地。

收藏家陈仁涛

在收购过程中,郑振铎反复强调“廉洁”与“审慎”。他在给小组的信中写道:“香港的市面不好,正是收购的大好机会。惟必须十分的机密,十分的小心慎重,以免有坏人钻空子。”

对于收购优先级,他也做出明确指示:“第一重要的是:先购董源的溪山行旅图轴。凡从日本来的东西,都应收。这是十分必要的。其次,凡有被美帝垂涎欲购之可能的,也必须先收。像李唐伯夷叔齐卷等,应先收。”

最终,在郑振铎定下的规矩框架下,小组以港币八十万元的价格完成了这批古钱币的收购。这批包含一万七千余件历代金、银、铜币及纸钞的国宝,顺利运回北京,成为中国国家博物馆货币馆藏的基础。

而郑振铎定下的“对人民负责”“严守真伪”“保障安全”等收购规矩,也成为此后国家收购流散文物的基本准则。

四、精神延续:从不成文规定到官方准则

郑振铎为文物工作者立下的“不藏不卖”规矩,并没有随着时间流逝而淡化,反而逐渐固化为官方的职业道德准则。

1997年,国家文物局发布《中国文物、博物馆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将“不以个人或家属、子女名义收藏文物,不参与买卖文物”正式列入其中。

1958年10月18日,郑振铎在率领文化代表团外访途中,因飞机失事殉职。遵照他生前“藏书终归是国家的”的遗愿,家人将他毕生收藏的17224部、94441册中外文图书全部捐给国家图书馆,其中包含大量国宝级珍本。文化部后来为其家属颁发褒奖状,表彰他“化私为公”的壮举。

李一氓曾评价郑振铎:“我认为他是中国文化界最值得尊敬的人。”这份尊敬,不仅源于他为抢救国宝付出的心血,更源于他为文物工作者立下的职业操守。从自己散尽私藏,到为整个行业立规,郑振铎用一生践行了“书生报国”的志愿,而他留下的“不藏不卖”的规矩,至今仍在守护着国家的文化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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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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