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各高等学校、厅属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陕西省推进“人工智能+教育”行动计划(2025—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教育厅
2025年9月30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工智能与教育数字化的重要论述,落实国家“人工智能+”战略,按照《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的意见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将“人工智能+教育”纳入我省“十五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全学段普及人工智能教育,全方位赋能教学管评研创新应用,形成高效、安全、普惠的人工智能教育新生态。到2027年,全省中小学全面落实人工智能教育要求,培育20个左右全国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基地,在职业院校分别建成10个左右优质特色“AI+专业群”和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在高等学校布局60个左右优质学科专业,建立5个左右人工智能学院,立项30个左右科研计划项目,打造“人工智能+教育”重点实验室,全省培养500名左右骨干教师,围绕教学管评研等五大领域遴选一批典型应用场景案例,打造100所左右实验学校,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和教育强省建设。
(一)完善“人工智能+教育”基础环境。
1. 夯实智能教育基础建设。持续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升级陕西智慧教育综合服务平台,汇聚人工智能相关数据、资源和工具。各地各校要升级数字化教学环境,逐步普及教学智能终端,搭建新型人工智能学习实践空间。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高校建立人工智能平台,通过购买服务、联盟共享等方式,形成人工智能算法、算力和大模型应用的公共支撑能力。
2. 构建智能教育数据体系。建好陕西省教育大数据中心,完善教育数据管理机制,利用部省数据共享机制和省政务数据共享平台,推进与教育部、省级相关部门和高校、市县数据的互联互通。各地要明确区域数据采集与管理要求,学校教学部门要联合信息化、科研等部门协同落实,深化教学全过程、发展全要素数据采集,打通全链条管理信息系统,形成教育数据资产。
3. 筑牢智能教育安全防护体系。推动网络安全协同创新,联合网信、公安、工信等部门建立防护体系,健全应急处理机制。各地各校要强化人工智能应用管理、隐私保护、数据安全防护,规避网络攻击、数据滥用、隐私侵犯、信息茧房、算法霸权等问题。要落实算法与大模型备案机制,规范人工智能应用进校园管理。要开展人工智能伦理安全宣传活动,提升师生数字安全意识和信息甄别能力。中小学校要落实《陕西省中小学人工智能素养提升教育参考要点》。
(二)打造“人工智能+教育”重点应用场景。
4. 推进人工智能应用试点。推进人工智能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培育“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学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开展人工智能应用试点,研发、应用教育垂直大模型和应用智能体,为师生提供智能备授课、教研、答疑、测评、学伴等应用服务,探索大规模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学习路径。智慧教育示范区、示范校要先行先试,探索实施路径,推广典型应用场景案例。
5. 探索教学新形态。以国家未来学习中心建设试点为牵引,打造高教“人工智能+”学习组织,探索学生自主、协作、探究学习新路径。依托国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升级建设教学实践平台,提高学生在实践中解决问题的能力。鼓励高校开发高中学生先修课程,与中小学合作开展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科普报告、学术讲座等,实现协同育人。
6. 助力教育治理创新。推动陕西智慧教育综合服务平台应用,促进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支撑教育“一件事”高效办理和业务事项“一网通办”。鼓励各地各校探索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助力优化资源配置、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打造多元参与、人机协同的教育治理格局。
7. 支撑教育评价创新。支持承担教育评价改革试点任务的地区和学校运用人工智能技术,探索学校、学科、专业、师生数字画像,开展过程评价、增值评价和综合评价。鼓励各地各校创新评价方式,构建人才素养指标、开发测评工具,探索人工智能赋能考试评价、县域教育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改革论文抽检办法等路径。
(三)推进人工智能教育。
8. 建立人工智能人才培养体系。将人工智能纳入我省急需学科专业,推动专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增设人工智能相关学科,开设“人工智能+”双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和联合学士学位项目。支持“双一流”建设高校和行业特色高校增设人工智能相关专业或新兴交叉目录外专业。支持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建设人工智能学院、人工智能实训室和人工智能“微专业”。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成立“AI+数字化”微专业教学中心,打造人工智能专业集群,联合企业共建虚拟仿真实习实训基地和“AI+产业学院”。
9. 推进人工智能教育资源汇聚共享。深化国家和省级智慧教育服务平台应用,推进在线精品课程建设,遴选人工智能教育教学实践案例,建设省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和虚拟仿真实训中心。落实基础教育信息技术相关教材修订机制,同步建设配套数字教学资源。鼓励高校整合建设人工智能教学资源共享与技能认证平台,研发人工智能+课程、数字化教材等新形态资源,用好国家级人工智能领域“101计划”发布的核心课程教材和人工智能专业核心课程。鼓励各地推动高校人工智能实验室、展厅等向中小学校开放,引导专业人才参与中小学教育教学实践,促进大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一体化发展。
10. 普及人工智能通识教育。各地和中小学校要开齐开足人工智能教育相关课程,落实好《中小学人工智能通识教育指南》和《中小学生成式人工智能使用指南》(2025年版),将人工智能教育纳入校本课程、课后服务项目和研学实践,构建与信息科技、科学、综合实践等有机衔接的课程体系。在学业水平考试中落实好信息类、科学类课程中人工智能教育相关内容。鼓励职业院校开设人工智能通识课程和“人工智能+专业”课程,并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助力推进产教融合。推动高等学校人工智能通识教育改革,研制课程改革实施方案,将《人工智能导论》课程作为必修课纳入通识课程体系,实现本科阶段全覆盖。
11. 强化专项教改教研。在省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中,单设人工智能教育类别。发挥国家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创新研究,探索形成典型经验和案例。成立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教学研究中心,设立教学改革专项,开展教研活动和实践探索。支持高职院校探索形成实验实践教学典型应用场景案例。
(四)提升师生人工智能素养。
12. 提升学生人工智能素养。在中小学生数字素养提升、大学生创新大赛、网络安全宣传周及校园科技节等活动中,设立人工智能专项。鼓励各地各校开展课程体验、实践操作、跨学科融合等活动,提升学生应用与创造能力。鼓励职业院校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室,采用项目驱动与案例教学,提升学生在实践中解决问题的能力。
13. 提升教师人工智能素养。通过人才引进、转岗培育等建立人工智能教师队伍。研究制订教师AI应用能力评价标准和实施办法,推行测评全覆盖。推进人工智能赋能教师队伍建设,落实教师数字素养标准,分层分类开展人工智能教育专题培训,培养骨干教师,举办课堂教学创新实践活动,提升教师创新应用能力。鼓励职业院校与企业共建“双师培训基地”,开展教师“人工智能+教学/管理能力”轮训。优化师范生课程体系,在课程设置和实习实践中增加人工智能相关内容且100%覆盖,将掌握人工智能技能纳入学分管理。
14. 提升管理者人工智能素养。每年组织开展局长校长数字化领导力提升培训,开展网信管理人员专业技术能力提升活动,强化人工智能应用水平,助力科学决策,提升治理水平,助推教育变革。
(五)深化研究引领与国际交流。
15. 推动人工智能领域科技创新。加强人工智能相关科研项目立项、成果认定和团队建设,开展原创性基础研究和核心技术攻关,强化成果转化,推动科研平台开放共享。依托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建立智慧教育陕西高校重点实验室。加强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邮电大学等高校人工智能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校企联合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支持高职院校联合企业、科研院所共建“AI+产业”联合实验室,开展人工智能应用研究。遴选专业骨干组建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协同研究中心及大中小一体化科学课程体系研究中心,将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纳入研究范畴。
16.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依托“一带一路”联盟搭建人工智能教育学术交流创新平台,支持高校人工智能相关领域中外合作办学、举办国际会议,支持相关领域师生出国留学,开展师生国际化培养。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教育国际交流,建设国际化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助力陕西特色教育资源数字化输出。面向东盟等国家,输出人工智能国际化专业标准和课程标准,开发双语课程。通过产业学院开展“语言+技能”实训,为国外技术人员提供培训。
建立健全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强化组织、经费、督导、宣传等保障。成立省级专家指导委员会,各地各校将“人工智能+教育”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十五五”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加强统筹实施。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体、社会参与的经费保障机制,重点支持薄弱地区和学校智能设施建设、师生人工智能素养提升等。省教育厅在中央支持地方高校专项资金、部属高校“双一流”“双高”专项资金、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等项目审核时,将人工智能项目纳入优先级。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设立专项资金,合理安排预算,科学、规范推进。将人工智能教育纳入教学常规和质量评估,开展监测评价,组织成果交流,宣传推广先进经验。
编辑:王波
更新时间:2025-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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