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合肥在线】
11月3日,记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日前正式印发《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全面启动免费学前教育政策实施,切实减轻家庭育儿负担,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方案》明确了免保育教育费的核心对象与标准:全省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将全额免除保育教育费,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一年适龄儿童,将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享受相应减免。
减免标准严格按照县级以上政府及相关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执行,不含伙食费、住宿费等额外费用,民办幼儿园超出免除水平的部分可按规定收取。
为保障政策平稳落地,《方案》构建了全方位的财政保障机制。对幼儿园因减免保教费减少的收入,由财政部门根据在园儿童人数、生均实际收费水平等因素予以补助,并分市县核定生均财政补助标准,实行动态调整。
在资金分担方面,采取中央与地方共同承担的方式:比照享受西部地区政策的县,中央财政分担80%,其他地区中央分担60%。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根据全省核定的各地免保育教育费生均财政补助标准及省级财政共担资金的在园儿童人数,按规定的省级分担比例分配,其中:比照西部政策县省级分担比例为14%;其他地区省级分担比例为28%。
《方案》同时部署了三大配套举措,保障学前教育“免费不减质”。
在群体资助方面,鼓励各地进一步巩固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等群体的资助政策,通过政策引导社会捐资助学,幼儿园也可从事业收入中安排经费助力困难儿童就学。
在投入机制上,明确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不低于600元/生・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400元/生・年,且不得因减免政策降低原有补助标准。
在师资保障方面,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纳入财政保障,确保足额及时发放,民办幼儿园需参照公办园标准合理确定教师薪酬。
合肥在线-合新闻记者 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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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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