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1月6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分局发布了罚单,剑指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分局对其罚款30万元;对时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农村业务部副总经理郭照宇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
更新时间:2026-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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