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杨光
8月11日,深圳非婚生育子女无法领取育儿补贴一事冲上热搜。有网友发文称,自己收到深圳卫生健康委短信告知,因其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不属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无法领取相关育儿补贴。
对此,深圳市卫健委工作人员回应称,当前政策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界定确实以夫妻关系为前提。同时强调,具体实施细则需等待广东省统一部署:“目前答复是依据现行法规作出的,但最终是否需要结婚证明,要以8月底上线的全省统一育儿补贴申报系统要求为准。”
此前,7月30日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司长王海东曾明确表示,育儿补贴申领只需提交证明婴幼儿身份和抚养关系的必要材料。
对于此事,网友的看法有较大分歧,一些网友认为补贴不应区别对待,“孩子难道是结婚证生的?”也有网友认为,“未婚产子,可以包容,但不应鼓励和提倡”。
还有网友表示,说到非婚生育总有人与出轨、私生子关联,孩子长大后要承担同等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小时候应当享有同等的社会权益和保障,“非婚生子女跟婚生子女,本质区别是‘婚’”字,而不是‘生’字。即便要区别,也应是跟‘婚’相关的权利”。
记者注意到,《民法典》第1071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是否意味着,育儿补贴领取也不该被区别对待?
对此,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律师认为,《民法典》第1071条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权利平等,这是基本法律原则。现行以夫妻关系界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将非婚生育排除在育儿补贴领取范围外,违背了这一原则。育儿补贴与婚姻关系是否存续仅涉及部分的关联性,生育登记政策取消结婚限制能够真正让新生儿和母亲平等享受福利。
付建认为,育儿补贴政策设立的初衷来看,是为了减轻家庭养育子女的经济负担,鼓励生育,提升人口素质,其核心应关注于子女的养育需求本身,而非父母的婚姻状态。非婚生育的家庭,在抚养孩子时同样面临经济压力,孩子的成长需求不会因父母婚姻状况而有区别,若将非婚生子女排除在育儿补贴范围外,不利于实现育儿补贴政策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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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编辑:游晓鹏
更新时间:2025-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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