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留头发而能成为故事,不知源于何时。这里所说的留发,不是指清兵入关后严令不准汉人留发,而是指八十年代我“不幸”留了长发。当然,这长发也不是当时男歌星或前锋画家所留的那种“披肩发”,而是比一般男人的头发略长,让一些保守传统的人看来,就有点不顺眼了。
先看一段1986年2月25日的日记:
这些日子,长头发给我增加了不少烦恼。王维忠老伴说,在后面看我的头发就像女的;王连会与马迎乐会揪揪我的头发,虽然不说什么,也可以看出对我头发的不以为然;甚至,在曹金喜家喝酒的时候,金宝坤开玩笑说像“流氓头”。我虽然喜欢自己的发型,但为舆论所迫,今天到理发馆理发。只是理发的人太多,等了一会实在不耐烦,就回来了。
其实,最初我并不喜欢长发,甚至有点讨厌。讨厌而又留了,其原因就是一个字:懒。
我出生在一个农民家庭,姐妹们又多,父母根本照顾不过来;我又是唯一的男孩子,任性惯了,从小就养成邋里邋遢的习惯,而且无人能说得了。来到教育局之后,邋遢习惯并没有实质性改变,很明显的一点,就反应在头发上。我年轻时的头发,又黑又悍,每次理发的时候,理发师都会埋怨我的头发太难理,理发推子剪不动,常常把头发夹住,疼得我连喊带叫,因此,每次理发都入上战场,能拖着就拖着,实在说不过去了,才会勉为其难地去理一次。
自从中山笔会以后,我的创作热情大增,不是写就是读,简直有点废寝忘食的意思。头发实在太长了,几乎都在别人的催促下才回去理发馆。八十年代还不像现在,到处都是美发厅、洗头房,当年泊头运河以西,我知道的只有两家理发馆。一家在光明街,那里属于繁华地带,理发的人很多,每次去都要排队等待一两个小时。最主要的是有一次在那儿理发,临走把钱包忘在那儿。我刚刚走出不远,突然发现钱包不见了,赶紧回去找,理发师却坚决说没有见到。他死活不承认,我也没有证据,没办法,只好认倒霉,但从此我就不再去他家理发,因为一见到他就想起丢钱包的事,心里别扭。还有一家在教育局机关西边,也就是几百米的距离,到那儿倒是方便。只是在那儿理发心情也不舒畅。那家只有一位女理发师,四十多岁,个头不高,皮肤黝黑的女人。对顾客一副爱答不理的样子,脸上能够刮下一层霜来。理发过程中,她也不与你交谈,问你点什么,也是一个字一个字地往外蹦,说得不对付了,还会怼你几句。试想,在这样的环境里理发,心情愉快得了吗?
权衡利弊之后,觉得还是教育局西面这家好一点,就成了我的“定点店”。另外就是理发馆的通病:人太多,需要排很长时间的队。日记中所说“理发的人太多,等了一会实在不耐烦,就回来了。”这种事,经常发生,导致我越来越不愿进理发馆。后来,我从老伴自己用削发器削头发中得到启示:我干嘛不自己给自己理发?再说,我又不要好,把头发弄短了就行。说干就干,从街上买来削发器,自己试着削头发。看不到后面,就本着差不多的意思弄。虽然不讲究什么发型之类,头发短了,不再那么“张牙舞爪”,也就凑合了。从此,我就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理发方式,再也不进理发馆。时间长了,就有点像电影《红色娘子军》里面的“南霸天头”,也就是日记中被称为“像女的”发型。
然而,这种发型与人们印象中的发型不谐,于是,引起了不少人的侧目与嘲讽。就像日记中提到的:王老太太很善良,经常与我开玩笑,说我的头发像女的;我母亲也说我从后面看就是个老娘们儿之类的话;同事们在伙房打饭的时候,会从后面揪揪我的头发,我回头时,他一笑,什么也不说。金宝坤是我的铁哥们,说话历来就损,直接说我留的是“流氓头”。
对人们的议论,我并不服气,怎么说也不是城市时髦青年留的那种披肩发,无非是比一般的长了一点,年轻时的毛泽东留的不也是这种发型吗?更何况,也不是每个人都看不惯,很多人初次见面就会说“一看就是艺术家”。当我用“艺术家气质”回怼金宝坤的时候,他嘲讽道:“人家是夸你还是骂你,你也听不出来吗?”我说我听不出,就当是夸我了。
也是出于一种逆反心理,我的发型就这样一直保持下来一直到临近退休,才接受了现实的“招安”,由长改短。这么多年坚持下来,人们也习惯了。“习惯成自然”,再也没人说什么。倒是我自己存在心里,以此为题材,写了一个短篇,题目就叫《理发》。在市文联《星星树》发表之后,可华老师与柏昌老师都评价不错;我干脆一鼓作气,又写了一篇《留发》。河北省文联的《小荷》(即以前的《河北文学》)编辑窦卫华与武振东来泊头,看了这两篇东西,大加称赞,主动提出要在《小荷》发。不过,稿子在他们那里压了好几个月,后来又让我修改了一次,最终还是退了回来。从此,我也不再往外寄,扔到抽屉里,后来不知所终。
更新时间:2026-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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