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
由中国气象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联合发布的
《人工智能气象应用服务办法》
正式施行
《办法》围绕
数据开放、算法模型研发和应用场景赋能等
提出了具体政策支持和促进措施
并对气象主管机构参与
国际气象领域人工智能应用服务的
发展和治理做出了规定
快来看看《办法》中
围绕气象数据身份标识都说了什么
明确身份,数据“有名有姓”
《办法》规定,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为进入开放共享和流通环节的数据要素匹配气象数据身份标识。
气象数据身份标识应当包含气象数据来源、提供者、提供内容、被提供者、使用期限、使用范围等基本信息。
合规使用,杜绝非法获取
提供者应当通过合法渠道获取标注相应气象数据身份标识的气象数据,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气象数据。
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添加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确保标识的可读性和安全性,建立信息溯源机制。
如今
气象部门已建立
分级管理、覆盖全国、链通市场的
气象数据流通监管矩阵
并与数据、市场监管、网信、公安等部门
共享共用气象数据身份标识信息
进一步保障
数据持有主体、开发主体、利用主体的权益
让气象数据“亮明身份”
让人工智能“服务有度”
来源:中国气象局微信公众号
作者:张明禄
责任编辑:王婉
审核:苏杰西
更新时间:2025-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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