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征信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668号)(以下简称《通知》),征信服务收费标准大幅下调。
《通知》规定,自2025年7月1日起:
•商业银行等机构查询企业信用报告基准服务费标准由每份20元降低至9元;
•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基准服务费标准由每份2元降低至1元;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收费标准由每件每年30元降低至15元,变更登记、异议登记收费标准由每件每次10元降低至5元;
•农村商业银行等10类金融机构查询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继续实行优惠收费标准,并将内贸险承保机构纳入优惠范围;
•个人通过互联网查询自身信用报告免费,通过柜台查询每年前2次免费,自第3次起每次收费标准由10元降低至5元。
本次征信服务收费下调,预计每年可为用户节省成本支出约11亿元。
2025年第1219期/总第8731期
本期编辑:吴 悦
责任编辑:杜志武 尹丽娜
初审:樊永生
终审:刘国伟
更新时间:2025-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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