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岁的台湾艺人周孝安,2025年10月24日凌晨四点,在台北忠孝东路四段一条小巷子里,想把停在路边的车开到附近停车场,刚启动车子,还没拐上大路,就被巡逻的警察拦下来了,警察闻到他身上一股酒味,叫他吹气检测,结果是0.28mg/L,比法律规定多了,规定是0.15mg/L。

警察当场把他带回去,按公共危险罪处理,案子转到台北地检署,很多人看到新闻第一反应是,这人又酒驾了,可细看才发现,他不是在马路上开车兜风,也不是从夜店出来,就是想把车挪一下,有人觉得他有点冤,毕竟没上主干道,也没挡着谁,但也有人说,法律明文规定,只要一发动车就算驾驶,不能因为只是挪一下就放他一马。

这事在台湾闹出不少议论,有人拿香港的例子说事儿,有个艺人挪车被逮,结果罚得不重,大陆也有类似情况,不少人就罚点钱,没坐牢,大伙儿就开始琢磨,法律是不是太死板了,要是真是一时疏忽,没酿成事,能不能分个轻重,现在酒测仪越来越灵敏,哪怕喝了一小口都能测出来,执法能不能也松一松,别那么死扣规矩。

周孝安以前演过《痞子英雄》,不算特别火,平时也没啥负面消息,这次出事,不少人觉得挺可惜的,凌晨四点,街上没人,车才动了几步,偏偏就被查到了,有人说他运气差,也有人说这是提醒大家,哪怕只是挪个车,喝了酒就不能碰方向盘,现在案子还在办,到底怎么判,得等法院说了算。
更新时间:202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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