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帖称,有电商平台商家以每块95元的价格售卖古城墙砖。所附图片显示,一段古城墙断垣处青砖散落,内部夯土外露,令人担忧。网店客服提供的照片与视频显示,城墙上有牌匾可见“崇祯四年”字样,迄今已有近400年的历史。山西临汾市文旅局将介入核实。
7月22日,记者找到该店铺。其商品详情页显示,截至22日下午13时,已有超百人购买并评价,有客户表示“确实是老的城墙砖,还会回购”。店铺客服表示,这些老城墙砖采集自临汾当地。从上述迹象看,网售明代古城墙砖似乎属实,至于具体原因、多少古城墙砖流入网店被公开出售,有待核实并公布。
众所周知,古城墙属于不可移动文物,古城墙砖自然是文物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即便“这些砖是在当地修复前采集的”,也属于文物,应被文保单位保护。然而,古城墙砖却被商家当成商品公开出售,究竟是缺少文物保护常识,还是在利益驱使下胡作非为?如果不严查这种违法行为,不排除产生“跟风效应”。
这是因为,古城城墙存在于很多省份,某些古遗址至今仍没有得到妥善保护,比如说一些地方由于经费、责任等未落实,导致“野长城”没有得到及时修缮,处于管理缺位的局面。如果游客或附近居民看到古城墙砖需求旺盛,不排除拿走散落的墙砖或者拆掉古城墙上的砖,想法设法通过网络等渠道卖出去变现。
也就是说,其他对古遗址保护不到位的地方,有必要从上述事件汲取教训,防止自己辖区的古城墙砖也出现在电商平台公开出售。因为某些人一旦发现有利可图,会控制不住欲望,先想办法将古城墙砖搞到手,再想办法卖出去从中获利。其结果会对文物造成不可低估的伤害,即古遗址一砖一瓦流失,都是损失。
除了受利益驱使外,古城墙砖沦为“商品”,还在于“多重失守”。一方面,明代古城墙的文保单位和文旅部门都未能尽到保护责任。一般而言,每一处古遗址都有文保单位,是文物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当地文旅局则肩负着监管责任。当明代古城墙砖出现在电商平台,这意味着有关方面均没有尽到责任。
另一方面,相关电商平台为文物销售提供“货架”和交易也明显失责。根据《文物保护法》规定,采集、倒卖古城墙砖属于违法行为。《电子商务法》规定,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平台发现后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但平台方未能尽责把关。
因此,对于属地保护失责和电商平台失责,有关方面要同时展开调查,依法严肃追究责任。特别是,对于销售古城墙砖的网店,要依据《文物保护法》乃至《刑法》,从严从重追究责任。此外,消费者购买此类文物,也是违法犯罪链条上的一部分。有人认为,可能涉嫌窝藏赃物罪。也应该对购买者适当惩戒。
简而言之,既要追究文物买卖双方的责任,也要追究文保单位责任和监管环节责任,如此才能发出强有力的警示,有望防范该事件引发“跟风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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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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