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两只蝴蝶》作者赚了2个亿,本人回应:收入为5000元

最近,一则“《两只蝴蝶》作者靠彩铃狂赚2个亿”的传闻在网上疯传,结果当事人牛朝阳亲自下场“打假”:“说出来你们可能不信,我总共就拿了5000块。”

这首2004年爆红的神曲,当年可是横扫大街小巷——彩铃下载量高达2.6亿到2.8亿次,按每条2元算,产值轻松破5亿。可谁能想到,作为词曲作者的牛朝阳,居然只分到了区区5000元?

牛朝阳透露,这首歌原本是1996年写给异地女友的情歌,后来被庞龙唱红。但当时他以5000元的价格把版权卖给了唱片公司(鸟人艺术),合同里压根没提后续分成。结果就是:运营商(移动、联通)、唱片公司、渠道商拿走了90%以上的收益,而创作者连汤都喝不上几口。

更讽刺的是,盗版商反而赚得盆满钵满。牛朝阳说,曾有卖盗版磁带的粉丝当面感谢他:“靠你这首歌,我挣了不少。”而演唱者庞龙凭借商演、专辑等渠道,网传收益约2400万(未证实),相比之下,牛朝阳的5000元显得格外扎心。

这种情况在早期华语乐坛并不罕见。同期爆红的《老鼠爱大米》《外滩十八号》等神曲,创作者同样面临“歌红人不红,钱更红不到自己口袋”的窘境。

2005年前后,盗版市场猖獗,吞噬了超千万的正版收益,而2001年的《著作权法》对数字音乐版权分配的规定模糊,创作者维权几乎无门。唱片公司靠买断版权垄断收益,音乐人成了产业链最底端的“打工人”。

直到2015年《著作权法》修订,数字音乐版权归属才逐渐明确。如今,流媒体平台(如腾讯音乐、网易云)推行按播放量分账,独立音乐人也能靠“分成计划”月入过万。周杰伦等歌手更是成立公司自主管理版权,避免重蹈覆辙。

牛朝阳的遭遇,堪称早期音乐产业的“缩影”——渠道为王,创作者为“奴”。如今回头再看,《两只蝴蝶》飞得再高,最终赚钱的却不是让它起飞的人。

所以,下次再听到“某某神曲赚了几个亿”的传闻,不妨先问一句:“到底是谁赚了?”

编辑:文小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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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8-15

标签:娱乐   蝴蝶   收入   作者   朝阳   创作者   版权   神曲   收益   著作权法   公司   音乐   唱片   音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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