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瑜伽馆突然闭店,近百万元预付款难退回!学员:刚被催着交了8000多元的尾款,没几天就“人去楼空”了……

来源:羊城晚报

近日,有消费者向羊城晚报“记者帮”反映,位于番禺区四海城的“just yoga”瑜伽馆于10月20日突然闭店,数百位学员面临退费难的困境,涉及金额近百万元。

“记者帮”了解到,目前学员们已经报警并向相关部门投诉,但暂未获立案处理。有律师表示,机构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消费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未消费款项。

瑜伽馆内已空无一人

投诉:

瑜伽馆突然闭店

近百万预付款未退

学员马女士告诉“记者帮”,今年5月份,她在该瑜伽馆充值了私教课程,由于此后她并未长居广州,上课的频率不高。在10月19日,她本打算预约第二天上课,却收到客服回复称明天瑜伽馆会临时闭馆,没想到当晚10时许,她就收到了客服群发的闭店通知。

10月20日上午,马女士和多位学员一同前往瑜伽馆,发现此处已是“人去楼空”,大门上张贴着物业公司发布的《撤店告知函》及《闭店及停止经营的公告》。马女士称,她还有53节课程未学,金额将近16000元。

物业公司的撤店告知函

“前一天我都还在上课,甚至晚上还在跟私教预约第二天的课程,没想到突然就闭店了。”学员郑女士在今年8月份报名了该瑜伽馆的普拉提课程,在横向对比之后,她觉得这家瑜伽馆的老师教得很好,各方面都令人满意,再加上当时店内搞促销,她一口气充值了80节课程,金额超过25000元,如今,这些预付款都未退回。

值得一提的是,多名学员向“记者帮”反映,该瑜伽馆在闭店之前还在大搞促销活动,工作人员竭力向学员们推销课程。刘女士从今年3月份起在该瑜伽馆上课,到今年9月13日时,她的课程还剩4节,于是便考虑续费,在交完500元定金后,她于10月10日补交了8000多元的尾款。“在最后付款前,他们就一直催我补款,没想到刚交完钱没几天就闭店了。”

目前,学员们已经组织起了维权群,据马女士透露,当前群内有200多人,已有130多人登记了预付的课时,累计金额超过98万元。

学员登记金额近百万元

马女士称,该瑜伽馆在天河区还有一家名为“fantastic aura”的分店,在番禺门店闭店后,学员们设想过在天河区门店补上完剩下的课程,没想到她们在10月22日前往天河分店时,发现该店也已闭店歇业。据马女士所述,多名兼职的私教老师也在被拖欠了工资后离职,“现在我们预付的课程款不知道该找谁讨。”

走访:

店内空无一人

客服无法联系

10月28日,“记者帮”来到番禺区四海城“just yoga”门店,发现此处大门紧闭,上面张贴着物业公司的封条。物业公司的《撤店告知函》中称,该门店于2025年10月20日擅自结束经营,并拖欠本商场租金、管理费、水电费。

另一份由瑜伽馆经营公司柠聚瑜伽文化(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柠聚瑜伽”)《关于闭店及停止经营的公告》中则指出,公司自2022年成立以来饱受亏损困扰,至2025年,公司现金流已完全枯竭,在种种努力后,公司仍然经营不善,遂拟于2025年10月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清算申请,并自2025年10月20日关闭店铺,停止公司所有的生产经营活动。

闭店公告

该公告中提到,“如您尚有课程未结或有其他任何问题,请自行联系为您服务的销售、教练作为联系人。我们将积极与各位沟通,尽可能减少因停业给大家带来的影响”,但并未提供具体的预付款退款方案。郑女士向“记者帮”表示,确实还能与教练联系上,但教练本身只是兼职,且还被拖欠工资,根本无从讨论退款事宜。

随后,“记者帮”来到位于天河区的“fantastic aura”普拉提馆,此处同样是大门紧锁,空无一人。

企查查信息显示,柠聚瑜伽成立于2022年,注册资本为15万元,2025年10月17日,即在瑜伽馆闭店前三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卢俊变更为吴俊泽。股权信息显示,柠聚瑜伽的实际控制人为黄俊龙。“记者帮”检索发现,黄俊龙曾以多加多国际集团助理总经理、柠聚瑜伽文化CEO的身份接受多家媒体采访。

“记者帮”多次致电《撤店告知函》中所留的客服电话及企查查公示的柠聚瑜伽企业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回应:

有关部门暂未立案

在10月20日瑜伽馆闭店后,马女士便与其他学员来到番禺区万博派出所报案。在她提供的报警回执中写道,“您于2025年10月20日9时26分向公安机关报警。兹所报情况我单位已如实登记。”

多名学员告诉“记者帮”,万博派出所的民警表示此事属于民事纠纷,很难立案。10月29日,“记者帮”致电万博派出所,接线人员称无权对外发布信息,需联系番禺区公安分局。随后,“记者帮”致电番禺区公安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相关案情不能对外公布。

马女士称,不少学员也已拨打12345热线求助,不过收到的相关回应同样是“不予立案”。根据马女士提供的截图,番禺区市场监管局就此事回复称:根据举报人提供的地址,执法人员未能找到名为“柠聚瑜伽文化广州有限公司”的经营主体在实地经营,该地为空置单位……执法人员通过登记时所留电话亦无法联系相关负责人开展调查工作,鉴于上述情况,我局不予立案处理。我局已将该公司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建议举报人通过法院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番禺区市监局的回应

律师:

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未消费款项

北京隆安(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伟杰律师分析,机构闭店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未消费款项。

若部分店员在明知机构经营状况不佳的情况下仍诱导顾客预付充值,则可能涉嫌诈骗,“如果机构一方明知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却隐瞒重要信息诱导消费者交款,可能被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钱财,涉嫌诈骗或合同诈骗,具体如何界定还需公安机关调查定性。”陈伟杰说。

“记者帮”查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发现,其中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出现重大经营风险,有可能影响经营者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交易习惯正常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停止收取预付款。经营者决定停业或者迁移服务场所的,应当提前告知消费者,并应当提前30日在其经营场所、网站、网店首页等醒目位置公告经营者的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消费者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有权要求经营者继续履行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义务,或者要求退还未消费的预付款余额。

今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出台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司法解释。如果商家收了消费者的预付款,如发充值卡、收取预付费等,却因经营不善“跑路”,与消费者玩起“躲猫猫”,不依法清算,这种“卷款跑路”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打击。

此次司法解释明确:清算义务人未依法及时履行清算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责任。经营者“卷款跑路”,情节严重的将面临惩罚性赔偿甚至刑事责任。司法解释规定: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终止营业,既不按照约定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又恶意逃避消费者申请退款,构成欺诈的,应当依法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涉嫌刑事犯罪的,应当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严肃追责打击遏制“卷款跑路”行为。

陈伟杰表示,消费者可以通过向消协、主管部门投诉等途径,寻求政府协调,若最终无法协商,可发起民事诉讼。他强调,很多机构通过低价打折吸引消费者充钱,但资金链断裂后钱很难收回,建议消费者在预付费时更加谨慎。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金羊网

记者 | 王隽杰

编辑 | 孙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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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0-31

标签:财经   尾款   预付款   人去楼空   瑜伽   学员   记者   消费者   女士   番禺   经营者   天河   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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