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具体实事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情况的通报》,详情如下:

为进一步解决物业服务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中省市“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具体实事工作要求,按照《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各相关县市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现将近期物业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通报如下:
案例一:秦都区咸阳宏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为晨光雅居小区提供物业服务期间,违规收费,违反了《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秦都区住建局将该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移交至秦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
案例二:陕西豪诚太阳能实业有限公司,在为豪诚明珠小区提供物业服务期间,服务履约不到位,长武县住建局约谈了该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并按照《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陕西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等规定,对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积分扣除3分。
案例三:彬州市捌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为东城馨苑小区提供物业服务期间,通过限额购水催缴物业服务费,彬州市住建局约谈了该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并按照《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陕西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等规定,对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积分扣除3分。
案例四:旬邑县东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为东城佳苑小区提供物业服务期间,对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不到位,旬邑县住建局约谈了该物业服务企业法人,并按照《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陕西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等规定,对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积分扣除3分。
案例五:泾阳县陕西万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为万丽时代广场提供物业服务期间,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未在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公示价目表,违反了《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泾阳县住建局对该物业服务企业下发了整改通知单,约谈了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对当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积分除2分。
案例六:三原县由金碧物业有限公司三原分公司,在为东鹏公园印小区提供物业服务期间,业主在小区内擅自搭建封闭公共透空空间,该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正常巡查、劝阻和上报职责,违反了《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陕西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评价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当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积分扣除2分。
咸阳市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严格对照《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紧密结合咸阳市正在推进的“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专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履行合同约定和服务标准,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我局将持续强化行业监管,对存在违法违规、履约不到位等行为的物业服务企业坚持“零容忍”态度,会同相关部门严肃查处、公开曝光,坚决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居住环境。
来源: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更新时间:2025-12-03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date("Y",time());?>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61893.com 闽ICP备11008920号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55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