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战历史中,“里斯本丸”号事件是一段彰显日本暴行的罪证。当时,日军严重违反了日内瓦国际公约的规定,没有在船上悬挂战俘的标志,把民用货船伪造为军用舰。
这样,当“里斯本丸”号航行在浙江东极岛的海域,自然遭到被美军潜水艇“鲈鱼号”(USS Grouper)鱼雷攻击沉没的命运。
在船沉没大海的时刻,日军没有组织救援,反而封锁舱门,朝水中的英军战俘开枪,843名战俘葬身大海。幸存的战俘漂流到东极岛的海域,被当地渔民冒死救起……
可以看到,这不是偶然的悲剧,却是一场日军精心策划的阴谋。日本为什么不在“里斯本丸号”悬挂战俘船的标志,绝不是偶然的忽略,背后有着许多不可告人的阴谋,更是以战俘生命为筹码一场豪赌。
在1929年《日内瓦公约》第4条白纸黑字明确规定:
“运送战俘的船只,必须清晰悬挂红十字标志,或者其他国际公认通用的战俘标识,以确保其免受攻击。”
这一规定主要目的,乃是国际社会对生命的尊重,对人道主义精神共同守护。但“里斯本丸”事件中,日军的行径却彻底践踏了日内瓦公约这一规定,乃赤裸裸的违法行为。
事后,面对战俘死亡,日方辩称“救援能力有限”,但没悬挂战俘船标志的故意行为,是多方证实的。
如证据1:“里斯本丸号”幸存的英军战俘肯·霍伊(Ken Hoey)在回忆录《里斯本丸的幸存者》中,是这么写道:
“日军用帆布遮盖舱口,禁止我们上甲板,船身没有任何战俘标识。他们知道美军潜艇在附近,却故意隐藏我们的存在。”
如证据2:英国战俘埃里克·希克斯(Eric Hicks)在回忆录《沉没的希望》(The Sinking of the Lisbon Maru, 1995)中痛陈:
“当时我们被锁在货舱,船体都是光秃秃的,连一面红十字旗都没有。日军明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但他们赌的就是盟军会误击!”
证据3:发射鱼雷的美军潜水艇也可以做证,当时“鲈鱼号”艇长艾德·斯普鲁恩斯(Ed Spruance)在作战日志中称:
“目标无任何特殊标识,符合日军军用运输船特征。”
证据4:英国国家档案馆(The National Archives, UK)保存的日军战俘运输记录(档案编号WO 235/1102)显示,日本陆军和海军曾多次下令:
“战俘运输船不得悬挂红十字旗,航线信息严格保密,以防止敌方或国际组织追踪。”
可以看到,不挂战俘标志,这些都是日本军部大本营的统一命令,乃是系统性、整体性的违法行为,不是个别船长或者某个日军军官一时失误。
现在,分析日军为什么不在“里斯本丸号”挂战俘船的标志,乃是以战俘生命赌上战局胜利的阴谋,险恶用心有这些:
1929年的《日内瓦国际公约》,乃是国际人道法的重要基石,要求必需保障战俘的生命与尊严,战俘的居住和饮水条件必需符合基本的人道标准等。
日本原本就是一个资源贫瘠的岛国,发动战争是为了扩充领土和获取资源。但战争的扩大,耗费了日本的资源和国力,在二战必然要采取“以战养战”的策略。
于是,太平洋战争的爆发,伴随着日军在东南亚一带势力的扩张,日本军部就制定了“南方特别劳务者”计划,就是把亚洲占领区和盟军的平民和战俘,都强制运输到日本本土、伪满洲国(中国东北)和朝鲜等地的矿山、码头和军工厂,从事高强度的劳动,以补充由于战争造成的劳动力短缺的问题,维持日本战争机器的运转。
日本方面也知道,根据1929年《日内瓦公约》,如果挂上战俘船标志,必须接受国际红十字会(ICRC)的监督,国际观察员就要求登船检查。这样一来,日军强迫战俘劳动、虐待甚至屠杀罪行将会曝光!
所以,日军在“里斯本丸”号及类似运输船上,刻意不悬挂任何战俘标志,就是确保奴役战俘的计划不受国际社会干预,逃避国际社会的谴责,以及人道主义的审查!同时也避免英国的盟友——美国海军的营救和干涉。
不止是里斯本丸号,日军在装载战俘的船上,不悬挂战俘的标志,有很多例子可以证实,如1944年9月18日,日军的顺阳丸改造为运送盟军战俘和爪哇劳工的运输船,由于战俘在船上生活环境恶劣,也被称为“地狱船”。
日军在顺阳丸也不悬挂战俘的标志,导致航行在苏门答腊岛西南海域,遭英国潜艇“贸易风号”鱼雷攻击沉没,超过5600人遇难,乃是二战期间单船死亡人数最多的海难事件之一。
所以,这一切如东京审判检察官约瑟夫·基南(Joseph Keenan)所言:
“日军不挂战俘旗,不是因为疏忽,而是因为他们根本不在乎战俘的死活。”
这一切都看到日本军国主义为了战争机器的运转,使战俘的生命为草芥,残忍无比!
除了强制战俘当劳工外,日军还利用战俘穿做诱饵。日军在中途岛海战失败之后,太平洋战场上处于不利的地位,海上石油等军事物资运输都要受到美军潜艇的严重威胁。为了掩护重要的军舰和物资船,日本就打算把货船运输船伪装为军舰,借此为“诱饵”吸引美军的攻击和注意,为重要的军舰和船只运输军需物资争取空间。
如二战美国战略轰炸调查报告(USSBS, 1946)披露:
日军在1942-1943年将战俘船编入军用船队,故意混淆目标。“里斯本丸”被编入“第76船团”,与运兵船、弹药船混编航行。
当时,日军在“里斯本丸号”一类的货船,不悬挂任何战俘船的标志,在船首、船尾甲板上分别加装一门火炮,以及持枪日军在甲板的频繁巡逻,伪装在军用舰,不仅可以运输战俘和物资,也可以在必要时候当作武装船只做防御和攻击,护送其他重要军事物资船只,如邮轮、弹药船和军舰的运行。
只可惜的是,在货船改造为军用船的过程中,战俘都沦为“人肉护盾”和炮灰,目的就是保护日军海上运输的真正资产。
可以证明,二战日军把类似于“里斯本丸号”的货船改为军用舰,不仅违反了日内瓦公约,更是流露了日军为了军国主义机器的运转,对战俘生命的极其冷漠,把战俘生命当作可以消耗的战争资源。
日军把货船改为军用舰,也是进行一场战局上的赌博。这一场赌博的残酷逻辑在于,日军把战俘当作可以消耗的战略筹码。如“里斯本丸号”沉没之后,面对战俘死亡的事实,日本新闻媒体和外交部的宣传机器,就开始大张旗鼓做虚伪的宣传,宣称英美盟军互相屠杀战俘,嫁祸于人,却掩饰和绝口不提自己的违法,占据了道德优势。
盟军就在日军虚伪的道德伪装下,陷入了道德困境,在海上攻击日本军舰的行动就被阻碍,日本偷运战俘和军事物资的计划可以得逞!
于是,就是日军嫁祸于人的歹毒做法,“里斯本丸” 号被击中后,日军对战俘都是见死不救,反而将战俘都关进底舱,把舱门封闭,用木板和防水布堵住,并捆上绳索,目的活活溺死战俘。
但当战俘出于求生欲望,用力撞破舱门,冲上甲板时,日军又悍然开枪射杀。目的是让美军主动承担战俘死亡的责任,转移自己的暴行。或者令战俘死掉,令暴行死无对证!
历史学者托尼·班纳姆(Tony Banham)在著作《里斯本丸:被遗忘的战争悲剧》中,经过查阅英美日三方档案后,指出这是日军利用战俘船进行的一场风险赌博:
“日军计算过风险:盟军潜艇攻击无标识船只的概率仅30%,但若挂标志,船只被规避率高达80%。他们赌的是——误击后的舆论损失,远小于海上军需物资后勤线崩溃的代价。”
需要指出是,“规避率”指潜艇主动不采取攻击的概率。在这里,班纳姆提到的“80%规避率”,就是如果日军悬挂战俘船的标志,美军潜艇出于遵守国际法,80%的概率会选择放弃攻击。
因此,日军参谋部经过情报分析,总结如果船只挂上战俘标志,船只80%概率会安全通过,但暴露海上运输航线,盟军可能追踪并封锁后续运输。不挂旗,仅仅有30%的概率会被攻击,能达到混淆目标性质,掩护其他重要军需物资船只的运行。
根据这些分析,可以想出日军为什么不喜欢悬挂战俘船的标志,因为战俘船沉没承受的“舆论代价”(国际谴责)乃远远小于后勤线崩溃,如失去军需战争物资的“军事代价”。
在日本军国主义的武士道精神看来,被俘是可耻的,宁愿切腹自杀也不愿被俘。因此,占领地战俘的生命,自然就不受日军重视,战俘的生命自然是草芥。尤其在日本太平洋战场失利的情况下,日军认为战俘生命可以牺牲,但石油、橡胶等战略物资绝不能断供,自然为了日本军国主义机器的运转,可以任意虐待和屠杀战俘。
日军不悬挂战俘船的标志,也是利用了国际法的“灰色地带”,日本1929年虽然签署了《关于战俘待遇的日内瓦公约》但在国会未获通过。因此,被日军俘虏的人员不受日内瓦公约保护,本来没法律效力,这也为日军违反人道主义精神有了依据。
但日军虽然精于算计,但这一赌博却加速了军国主义的灭亡。当1944年,日军在太平洋战场占据主动权之后,加强情报工作,开始怀疑无标识船可能是战俘船,攻击变为更加谨慎。再加上幸存者的证词,使得日军暴行的真相被败露。
更为重要,日军一系列战俘船虐待盟军战友,也彻底激怒了盟军。如前面讲述,1944年顺阳丸“地狱船”的事件中,超过5600人遇难,令盟军也意识到“以毒攻毒”,强化对日作战的决心,自然也酝酿了日本广岛和长崎遭受原子弹轰炸,宣告无条件投降的命运。
所以,“里斯本丸”号事件日军不悬挂战俘穿的标志,乃是为了达到侵略目的,不择手段,以“人命换战局”的丑陋嘴脸。我们应该牢记历史,吸取教训,警惕任何企图破坏和平、违反国际规则行为的发生!
更新时间:202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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