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发布通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落细税收优惠政策。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六税两费”。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落实落细先进制造业、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以及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责任单位:省税务局、省财政厅、省经信厅、省发改委、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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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5-27

标签:财经   小规模   纳税人   省政府   增值税   销售额   通知   母机   微利   企业   集成电路   财政厅   工业   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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