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12月6日消息,漳州金融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因个人经营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诏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罚135万元。
同时,漳州金融监管分局对时任诏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深桥信用社主任叶杰敏警告;对时任诏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星信用社主任郑忠华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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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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