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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韵盐城消费券”(第一期)

发放公告

为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激发消费活力,结合“秋韵盐城”消费促进活动以及国庆中秋消费热点,推动我市消费市场提质扩容,我市将2025年9月、10月分2期发放“秋韵盐城消费券”。现将“秋韵盐城消费券”(第一期)发放公告如下:

一、发放平台和发放金额

“我的盐城”(云闪付)发放400万元,其中:百货零售类200万元、住宿餐饮类180万元、家政服务类20万元。

二、发放方式和发放计划

本轮消费券拟采取“预约登记+公开摇号”的发放模式,用户登录“我的盐城”APP,进入消费券活动页预约登记,在指定摇号日公开摇号确定中签用户,消费券通过平台推送至中签用户云闪付账户。公证处全程监督摇号过程,确保发放流程公开公正。

①在线预约:9月27日10:00至28日24:00;②摇号中签:9月29日;③券到账时间:9月29日24时之前;④线下核销:有效期14天。

三、消费券品类及面值

1. 百货零售类。满100减40、满300减100。

2. 住宿餐饮类。满100减40、满300减100。

3. 家政服务类。满200减60、满300减100。

四、活动对象

在盐市民及外地来盐人员均可参加,预约、核销时使用设备的地理位置须实时定位在盐城市内。

五、参与商户

百货零售、住宿餐饮、家政服务类商户为2025年“乐购515消费券”已入库商户及新报名商户。

六、活动规则

1. 消费券可与平台、商户的各类优惠叠加使用。

2. 消费者每期同一品类限中签1张,单笔消费限用1张。

3. 消费券不得购买烟酒类商品,不得远程视频核销,不得远程二维码截图截屏核销等,禁止消费券用于购买团购券、预付卡、预付定金等。

4. 消费者使用消费券后若发生撤销及退货交易,消费券不返回至消费者账户,资金返回活动券池。

5. 参与活动商户须明码实价,活动期间严禁拒收消费券,并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借机抬高商品价格、不撤架畅销商品、不搭售滞销商品以及不发生其他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6. 消费券仅限本人使用,严禁倒买倒卖,不得以任何方式套取活动资金,一经发现,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追回相应损失,构成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7. 商户及其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伙同或协助他人套取活动资金,一旦发现有虚假交易、作弊、套现、洗钱等情形,主办方及平台有权撤销其参与资格,责成涉事企业追回损失;对失信行为予以记录,情节严重的将列入不诚信名单予以曝光;构成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8. 参与商家要通过纸质或电子档形式留存消费券核销记录3年以上,以便审计检查。

9. 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盐城市商务局所有。

盐城市商务局

2025年9月26日

监制丨小东 编审丨小鹿

主编丨小飞 编辑丨小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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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9-28

标签:财经   闹钟   明天   盐城   盐城市   商品   平台   百货   品类   消费者   资金   餐饮   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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