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中国科协发布的撤销周新源等5人科技奖励的公告,凭借其主体资质、程序合规性与多部门协同性,彰显了不容置疑的权威性。
作为中国科技界的核心枢纽组织,中国科协联合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共同主办中国青年科技奖等荣誉,依据《中国青年科技奖条例》建立了从推荐、评审到监督的全流程规范,其中明确规定“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按程序撤销资格”。
此次处理并非孤立行动,而是在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等部门核查通报的基础上,经奖项主办单位集体研究作出的决定,形成了跨部门协同惩戒的闭环,充分体现了公告的合法性与严肃性。这种基于制度框架和事实依据的处理方式,让撤销决定具有极强的公信力,成为维护科技奖项荣誉性的重要标杆。
被处理的5人行为可分为两类:违纪违法与科研失信。第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周新源,作为原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总经理,伙同他人将2100万元液化气销售款私分给20名领导,因犯私分国有资产罪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
第十届获奖者陈哲宇则因科研经费使用不当构成贪污罪,虽上诉称“从事劳务而非公务”,但终被改判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科研失信方面,第十一届获奖者孙倍成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中实施请托、打招呼,导致项目评审程序终止,被禁止7年参与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第十七届获奖者赵远锦不仅为其请托提供协助,更在核查期间泄露调查信息、妨碍核实工作,被处以5年禁令。
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奖者刘建妮的行为更为典型,2021年她在基金项目评审中通过邮件向多位专家请托,与评审专家约定答辩问题,违规获取并泄露投票结果,还泄露自身评审身份为他人提供便利,最终被撤销项目、追回资金并取消申请资格3年。
这一处罚为全体科研工作者敲响了三重警钟。其一,学术荣誉与道德操守必须绑定,中国青年科技奖等荣誉不仅是对科研能力的认可,更是对诚信品格的背书,孙倍成、刘建妮等人为求利益突破诚信底线,最终导致荣誉尽失,印证了“德不配位必受其殃”。
其二,法律红线不可逾越,周新源、陈哲宇将科研领域的权力异化为谋私工具,从“科技精英”沦为“阶下囚”,警示科研工作者无论职位高低,都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行事。
其三,科研诚信无小事,赵远锦协助请托、妨碍调查的“帮凶”行为同样受到严惩,说明科研失信的任何环节都将被追责,不存在“法不责众”的空间。
消除科研失信行为需构建 “制度约束、协同监管、教育引导、文化培育” 的多维体系。制度层面要扎紧笼子,完善《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将请托说情、泄露评审信息等行为明确纳入严重失信清单,像中国科协新规那样,对严重失信者实施“永久禁评”惩戒。
监管层面要强化协同,建立全国统一的科研诚信数据库,实现科技部、基金委、科协等部门的信息互通,让周新源等违纪违法者的不良记录终身可查、处处受限。评价体系改革是关键,应打破“唯项目、唯论文”导向,将科研诚信纳入职称评定、奖项评选的核心指标,从根源上减少“为结果不择手段”的冲动。
教育引导需贯穿全程,高校和科研机构应将科研伦理课程列为必修课,通过刘建妮等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培养“诚信为本”的学术理念。此外,还需畅通举报渠道,建立匿名举报保护机制,鼓励公众参与科研诚信监督,形成“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
科研诚信是科技事业的生命线,中国科协此次“亮剑”,不仅是对5名违规者的惩戒,更是对科研生态的净化。当制度笼子越扎越紧、监管网络越织越密、诚信文化深入人心,科研工作者才能真正沉心研究,科技奖项的荣誉价值才能得到充分彰显,为科技强国建设筑牢诚信根基。
更新时间:202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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