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确定铁北一路北地块(E地块)
项目征收决定
长宽府发〔2025〕25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和 《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办法》,宽城区人民政府决定对长春市宽城区铁北一路北地块(E地块)土地实施征收,征收决定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收范围:东起北十条,西至北八条,南起铁北一路,北至规划铁北二路 (不含长春博士印刷厂,以实际范围图为准)
二、征收主体: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
三、征收部门:长春市宽城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
四、征收实施单位:长春市宽城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五、征收实施时间: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实施。
六、签约期限: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1月18日。
七、搬迁期限: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1月18日。
八、其他事项:该项目国有土地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3日
来源:长春日报
更新时间:202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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