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发布《市科技局关于拟对2023、2024年度评价入库的瞪羚企业、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进行奖励的公示》。根据《天津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评价与支持办法》(津科规〔2021〕3号),经市科技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拟对2023、2024年评价入库、符合奖励条件的瞪羚企业、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进行奖励。现将奖励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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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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