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退市股“鸿达兴业”,第一创业子公司被证监会立案

10月31日晚,第一创业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于2025年10月3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据悉,一创投行被罚与已经退市的“鸿达兴业”相关,后者在此前已经因多项违规问题受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一创投行被罚事关“看门人”责任

据悉,因一创投行在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可转债项目中,涉嫌持续督导业务未勤勉尽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5年10月 29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一创投行立案。

第一创业同时强调称,一创投行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东方财富APP数据显示,鸿达转债上市日期为2020年1月8日,后于2024年3月18日摘牌。其发行规模为24.27亿元,存续期限为6年,一创投行为鸿达转债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鸿达兴业擅自改变募资用途

鸿达兴业于2004年6月在深交所上市。在近年来,公司负面消息不断:2023年9月,鸿达兴业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24年1月,鸿达兴业股票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1元/股,触发强制退市规定;2024年3月18日,鸿达兴业正式摘牌退市。

然而,退市并不等于不再承担相关责任。2025年6月,江苏证监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向了鸿达兴业与相关责任人。

江苏证监局指出,鸿达兴业主要存在三大违法事实:一是擅自改变2019年募集资金用途;二是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相应期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存在虚假记载;三是鸿达兴业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仲裁及重大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因此,鸿达兴业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850万元罚款;鸿达兴业董事长兼总经理周奕丰给予警告,并处以2200万元罚款。其余责任人则被处以50万元至600万元罚款不等。

此外,鸿达兴业实控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周奕丰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财务总监林桂生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吴鸿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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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04

标签:财经   证监会   兴业   子公司   中国   江苏   资金   报告   证券市场   责任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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