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坤怒告模仿者索赔!网红“四川芬达”摊上事?法律边界全网激辩

【明星VS网红:一场“模仿到被告”的闹剧炸锅!】

“模仿我?太恶心了!”歌手杨坤直播中的一句怒斥,竟将模仿者“四川芬达”告上法庭,索赔精神损失+全网道歉!3月10日,这场“明星状告模仿者”的官司引爆热搜,网友吵翻:模仿算侵权还是玩梗自由?

事件回顾:从“蹭流量”到“收传票”

直播开怼:杨坤此前在直播中痛批模仿者“恶心”,疑似暗指“四川芬达”等网红;

法院传票:3月10日,“四川芬达”晒出起诉书,指控其视频“侵犯名誉权”,要求删除内容、公开道歉并赔偿;

流量生意:该网红账号因模仿杨坤唱歌、神态吸粉数十万,被质疑“靠擦边吸金惹怒本尊”。

法律争议:模仿的边界在哪里?

⚖️ 律师解读:

- 北京伟睿律师事务所:模仿若为“恶意贬低、丑化明星形象”,或借流量牟利,可能构成侵权;

-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若法院认定侵权,网红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费,金额或达数万元!

学者激辩:

- 支持方:放任“恶意玩梗”将助长不良风气,明星有权维护形象;

- 反对方:公众人物需容忍合理模仿,否则扼杀创作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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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站队:吵上热搜的“灵魂拷问”

️ 粉丝护主:“支持杨坤!模仿可以,但别阴阳怪气博眼球!”

️ 网红阵营:“全网模仿那么多,凭什么只告我?明星也太玻璃心!”

️ 吃瓜金句:“建议出个‘模仿免责声明’:本视频仅供娱乐,正主别告我!”

行业暗战:自媒体“蹭星”产业链危险了?,

流量密码:部分网红靠模仿明星涨粉带货,月入数万;

明星反击:越来越多的艺人开始起诉“高仿号”,要求平台下架内容;

律师警告:“搞笑”与“侵权”仅一线之隔,恶意P图、丑化表演最易踩雷!

深度追问:普通人还能玩模仿秀吗?

✅ 安全区:模仿才艺、造型需注明“娱乐”,避免刻意丑化;

✅ 雷区:编造黑料、恶意剪辑、商用变现,分分钟收律师函;

✅ 求生指南:发布前自查“三要素”——是否贬低人格?是否牟利?是否造成广泛误解?

你的观点是什么?模仿明星该被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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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区站队:支持杨坤维权or力挺网红创作自由?吵上5千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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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4-15

标签:传票   律师事务所   边界   被告   恶意   流量   法院   形象   律师   自由   法律   明星   杨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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