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被指15天虐童上千次?视频曝光,民法典:家长能这样索赔!

辽宁盘锦,一幼儿园被指15天虐童上千次!现场视频曝光,推头撞墙、扇嘴巴……幼童家长表示:孩子已精神障碍,当地教育局紧急回应,已经处罚相关幼儿园,涉事老师也被辞退!

#你认为幼师虐童应如何处罚#

据大风新闻报道,10月17日,孟先生反映,其3岁女儿在鹏程幼儿园,遭多名幼师长期虐待。致精神障碍


在这条爆料视频中,孟先生称,去年10月起就发现孩子身上常出现淤青,今年3月21日通过监控看到,孩子被老师拽到房间推头撞墙、扇嘴巴。


他要求查看早期监控,发现幼师们长期对多名幼童施暴,仅3月3日至21日期间,自家孩子及其他孩子被殴打次数就达近千次。


10月17日,盘山县教育局工作人员回应,已在5月15日依法关停涉事幼儿园,6月中下旬对幼儿园法人作出永久禁入民办学校机构负责人或校长的处罚,并让园方开除了涉事老师。


评论区中,马上有不少网友吐槽:开除就算了?还让她们去虐待其他小孩?依法维权,要求幼儿园,打人老师赔偿


也有不少网友强调:仅仅是开除老师? 这种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吗?什么虐童,故意伤害就是故意伤害,罚款拘留该怎么搞怎么搞,这种无良幼儿园不能惯!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讲,到底该怎么看呢?


第一,行政处罚只是"基本套餐",接下来面临系列处罚!


首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只要实施殴打行为,就面临5-10日拘留+200-500元罚款。


本事件中,像视频里推头撞墙这种恶劣情形,完全够得上"情节较重"的10-15日拘留+500-1000元罚款。


需要注意的是,但现实中很多案件只开除老师了事,这其实是典型的"以罚代管"。就像查获醉驾只吊销驾照不判刑,明显起不到震慑作用。


所以说,让很多热心网友建议的,家长要主动要求公安机关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这是后续维权的重要证据。


第二,除了治安违法之外,刑事追责才是"硬菜"!


首先,按照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本事件中,看过视频的人都会觉得愤慨:幼师抓着孩子脑袋撞墙、连续扇巴掌,3岁女童被确诊精神障碍。


因此,监控里幼师用暴力手段致孩子精神障碍,已经涉嫌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最高可判3年有期徒刑。


如果经鉴定孩子构成轻伤,还能升级适用故意伤害罪,最高可判3年;致重伤的能判到10年!


因此,虽然该案未达刑事立案标准,但本案孩子出现精神障碍,完全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建议家长立即做伤情鉴定和精神司法鉴定,这两份报告就是打开刑事立案大门的钥匙。

并且,虐待罪从"自诉案件"改为可公诉案件,意味着就算家长不追究,检察机关也可主动介入!


第三,民事赔偿要算"四本账"!


根据《民法典》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同时,根据《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支出的合理费用。若构成伤残,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


医疗账单:治疗费、康复费、后续心理疏导费


精神账单: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成长账单:营养费、护理费、因治疗耽误的早教费用


惩罚账单:可要求幼儿园支付惩罚性赔偿


所以说,以武汉某幼儿园虐童案为例,家长通过整理35次就诊记录、12次心理咨询票据,最终获赔28.7万元。记住要保存好监控录像(赶紧拷贝!)、医疗票据、老师道歉记录这三项关键证据。


维权行动指南:


第一步,立即报警并索要《受案回执》


第二步,3日内向教育局申请查看完整监控(法律规定保存至少90天)


第三步,带孩子到三甲医院做创伤后应激障碍诊断


第四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15日内,可提起行政复议


第五步,刑事立案不成时,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最后,别再让"辞退老师"成为终点,每个父母都要成为守护孩子的"法律侠"!转发提醒身边家长,关键时刻这些法律武器能救命!

(注:本文法律分析基于现有报道,最终以司法机关认定为准)

对此,您怎么看?

下方评论区等候您的高见。

————————————————————

感谢点赞、转发、关注@何律普法,我们一起交流,一起学习,一起进步!

展开阅读全文

更新时间:2025-10-20

标签:育儿   民法典   幼儿园   家长   视频   孩子   幼师   老师   账单   精神障碍   拘留   行政处罚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61893.com 闽ICP备11008920号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559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