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美国vs.埃及艳后—安东尼

美国沉迷于以色列,如陷沼泽而不能拔。如果这种举动不能令其得到快乐,山姆大叔必不会这样做的。

西方“帝国主义”可追溯至公元前三百余年的马其顿亚历山大大帝,正式体制化则是公元前27年罗马帝国的建立。

罗马共和国末期有所谓“三巨头”共掌“朝政”,凯撒便是其一,并最终打击异己,独揽大权。其后,有所谓“后三雄”出现,即:屋大维、安东尼、李必达。

屋大维是凯撒的养子,有血缘关系,被定位“接班人”。安东尼则是凯撒的得力干将,能征惯战。李必达胸无大志,明哲保身而已。

罗马之争实则发生在屋大维与安东尼之间。

“天命之谓性。”安东尼若以当时的军事力量看,不排除击败屋大维,一统罗马之势——如楚汉相争,韩信确有“渔翁得利”的能力。但是,心之向往却让他们如浪花淘尽。

安东尼拜倒于埃及艳后石榴裙下,以“美人”的意志为意志,不顾其它。结果,身败名裂。他仅是为色所迷吗?当然不是。艳后有政治手腕,她用“权色”合一的方式置安东尼于手掌中,如醉如痴。

如今的美国,天下独霸,它被以色列所鼓动、所玩弄,且以此为傲,其心胸、其志向,有如安东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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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9-29

标签:历史   安东尼   以色列   埃及   美国   凯撒   罗马   马其顿   山姆   亚历山大   能征惯战   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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