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1年!六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

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和国家疾控局今天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非法救护车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决定联合开展为期1年的非法救护车专项整治工作。

整治范围:

重点任务:

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救护车清查。

加强救护车管理和社会监督。

严厉打击“黑救护”等违法违规行为。

疏堵结合引导医疗照护转运服务良性发展。

各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医疗资源规模、患者服务需求等,科学规划医疗照护转运工作,统筹各类救护车资源,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医疗照护转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统筹规划、统一管理,逐步统一全国医疗照护服务号码,建立医疗照护转运调度平台,规范机构、车辆、人员和运行管理。医疗卫生机构等依规参与医疗照护转运工作,有序化解医疗照护转运服务供需矛盾,满足人民群众实际需求。

无医疗照护需求的无障碍出行服务属于一般转运服务,由公共交通、商业出行服务等社会公益单位和社会力量提供,供群众按需选择,市场化运作。

专项整治工作自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为期1年。分为自查自纠、集中整治、总结三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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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05

标签:财经   部门   救护车   医疗   卫生机构   车辆   社会监督   卫生   行政部门   患者   需求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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