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消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三门峡市分行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三门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六项严重违法行为,被监管部门处以警告,并罚款55.1万元。具体违法情形如下:
其一,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干扰了金融数据的准确性与完整性;其二,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破坏了金融结算秩序;其三,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给金融安全埋下隐患;其四,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影响了货币流通秩序;其五,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损害了信用体系的公正与透明;其六,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威胁到金融系统的信息安全。
此外,时任三门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的费某杰,因对该分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这一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监管部门处以1.3万元罚款。
更新时间:2025-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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