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广大人民群众:
根据《河南省2025年加力扩围开展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豫发改环资[2025]211号)、《河南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商运[2025)19号]、《南阳市推动家装厨卫“焕新”工作实施细则》文件要求,现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25年家装改造消费政府补贴活动,活动有关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南阳市推动家装厨卫“焕新”工作实施细则》印发之日(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含当日)期间。
(二)补贴范围
活动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旧房内部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时,对购买的地板、瓷砖、石材、涂料、壁纸壁布、墙板、脚线、吊顶、木门、防盗门、成品窗、暖气、地热、橱柜、门锁、龙头、淋浴器、坐便器、面盆、毛巾架、淋浴房、浴室柜、浴缸(含浴桶)、浴霸(含风暖)、拖布池、衣柜、书柜、电视柜、边柜、酒柜、床头柜、鞋柜、餐桌、书桌、茶几、沙发、椅子(凳子)、床(含床垫)、全屋定制、吸顶灯、落地灯、吊灯、筒灯(射灯)、台灯、开关、插座等46类物品、材料,按照产品最终成交价格的15%给予补贴。不在上述范围内的物品和材料本次活动不予补贴,比如沙石、水泥、水电气暖管线等以及装修人工费用不予补贴。已列入家居厨卫“焕新”清单内的4类产品不再重复享受补贴。
每套房装修改造总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一套房只能申请一次补贴。提供建筑服务发票的,发票金额为全包价格(含材料费及人工费)的,按发票金额的50%作为补贴基数,按15%给予补贴;提供符合补贴范围的物品、材料发票的,以发票金额为基数,按15%给予补贴。活动资金实行总量控制,按照“先到先得、用完即止”原则实施,若资金提前用完则补贴活动结束。
(三)申领条件
1.日期有效
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采购的物品和材料补贴申领期限以发票(材料和物品发票、装修发票)开具日期、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必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申报。
2.主体一致
补贴申领人应与合法房屋所有人、物品物料采购人、发票开具人、合同签订人一致,并由补贴申领人本人办理。
3.旧房要求
2024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签订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且已交付使用的住宅,包括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拆迁安置房、自建房等自用住宅。拆迁安置房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未签订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的,须具有征迁安置协议和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房屋交付入住时间的认定报告;二手房以该套房屋初始登记办证时间为准。
(四)补贴流程
1.装修申报。拟申领装修(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的申请人,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通过“云闪付”APP进行申报。
2.提交材料。申请人装修(改造)所用的材料和物品购置完成后,通过“云闪付”申领补贴,并上传(填写)以下材料:
第一步上传资料:
(1)南阳市家装改造消费补贴申请承诺表(线上填报)
(2)选择小区所在县区及乡镇或街道,并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拟申领补贴房屋所在位置(具体到XX小区XX号楼XX单元XX室);
(3)申请人居民身份证信息(正反两面拍照上传)(4)申请人一类银行卡;
(5)与装饰企业或商户签订的物品材料采购安装合同或装饰装修服务合同;
(6)房屋改造施工前水印照片;
(7)申请人房屋产权证明材料(拍照上传)
经乡镇或街道初审通过后可进入第二步上传页面。
第二步上传资料:
(1)普通增值税发票原件(或电子发票打印件)、支付凭证,不支持定额发票;发票抬头信息应与消费者姓名一致,物品、材料发票需明确物品数量与单价,建筑服务发票的税目子目为装饰服务,开具时间在活动期间内;所有发票须一次性上传,不得分多次上传:
(2)物品、材料经销商家提供的出货清单;
(3)购置物品材料水印照片;
(4)改造完工后水印照片(或装修开工后施工中水印照片)
3.部门审核。经各县(市、区)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村)进行现场实地核查,申请材料齐全、核查无误的,通过线上审批后报至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进行线上复核,每半月将复核通过的消费者及补贴资金情况报市商务、住建、财政主管部门最终审核确定。
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各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应及时告知申请人在3个工作日内补齐。
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不符合、不完整或者不清晰无法辨别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补正有关信息及材料,逾期未能补正的,视为本次申请无效。
4、补贴发放。经市商务、住建、财政主管部门终审通过后,将补贴资金一次性拨付至个人消费者账户。
在此,我们也呼吁全区人民,积极参与家装改造消费补贴活动,让您的家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同时,我们也鼓励大家在选择装饰装修公司和材料时,注重品质与安全,共同营造一个绿色、健康、和谐的居住环境!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详情,请关注市住建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相关实施细则等政策或拨打七一街道家装改造工作咨询电话:0377-61658198 19937722669(微信同号) 18624777770(微信同号)
卧龙区七一街道 宣
2025年4月
更新时间:202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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