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家光伏上市公司同日人事调整

(一)美畅股份:选举司静为职工代表董事

5月30日,美畅股份(300861)公告称,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司静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司静女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科特贝德机电设备(北京)有限公司采购部国际商务经理,斯洛伐克IPEC集团董事长助理,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董事长秘书、行政管理部经理、总裁办主任、行政服务部部长、计划管理部副部长、运营管理部副部长。现任公司运营管理部部长。

(二)补选石巧珺、周永明为独立董事,提名为董事

5月30日,ST泉为(300716)公告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石巧珺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补选周永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补选韩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相关议案决定,拟提名石巧珺女士、周永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拟提名韩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拟聘任胡海漫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此前一天的5月29日,ST泉为公告称,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张慧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张慧女士因个人职业规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张慧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韩鹏,男,199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6年5月至2023年12月,历任泰州隆基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理职位;2023年12月至今,任山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总监职位。

石巧珺,女,现年52岁,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AIA国际注册会计师。1990年7月毕业分配至株洲汽车制造厂工作,1995年6月进入株洲国灿税务师事务所从事税务代理,1998年1月进入株洲市荷塘区审计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1999年1月株洲市荷塘区审计事务所改制为株洲中柱会计师事务所后任资产评估部主任,2002年11月转入湖南建业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至今,历任资产评估部主任、税务师税务师所长、审计税务部主任、质量监管部主任。

周永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年10月7日出生,本科学历。1992年7月毕业分配至临安方元中学工作,1994年9月进入临安市人民法院工作,先后担任书记员,执行员,执行局付局长,办公室主任,执行局教导员(副处长级)。2020年12月任杭州富亦琪贸易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至今。

(三)易成新能:董事刘汝涛,副总裁孙捷离职,提名李欣平为董事

5月30日,易成新能(300080)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常兴华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常兴华先生因分工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副总裁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常兴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6%。

同时,孙捷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孙捷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刘汝涛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一致同意提名李欣平先生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2025年5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法律顾问的议案》,同意聘任潘政烁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

另因常兴华卸任董事会秘书职务,在公司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公司董事会指定总法律顾问潘政烁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李欣平先生简历

李欣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河南开封平煤神马兴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党委书记、董事长,开封平煤新型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4年10月至今,任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潘政烁先生简历

潘政烁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资本运营部科员、法务副主管、法务主管,资产清理整合办公室法律顾问兼任法务部主管,河南中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

(四)亿晶光电:独立董事沈险峰、谢永勇届满离任

5月30日,亿晶光电(600537)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沈险峰先生、谢永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鉴于此,独立董事沈险峰先生、谢永勇先生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沈险峰先生一并辞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谢永勇先生一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生效后,沈险峰先生、谢永勇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沈险峰先生、谢永勇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以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沈险峰先生及谢永勇先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职。公司将尽快完成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补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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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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