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内蒙古城矿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不实检验检测报告,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罚款30000元、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罚款30000元,合并罚款共计60000元。
来源: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草原云 北方新报
更新时间:202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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