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3日消息,近日,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乌鲁木齐综合保税区开发投资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乌鲁木齐综合保税区开发投资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为维泰股份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拟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人民币 1 亿元综合授信业务,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由维泰股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要素以银行签订担保合同为准,且被担保人需提供反担保措施。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李文、高友新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被担保人乌鲁木齐综合保税区开发投资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8 月 31 日,注册资本 101000 万元。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 6140867793.57 元,流动负债总额 2115016466.72 元,净资产 1845778347.35 元,资产负债率 69.94%。2024 年度营业收入 2066332008.35 元,利润总额 4467247.86 元,净利润 849873.58 元。信用等级为 AA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维泰股份认为此次担保风险可控,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截至目前,维泰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主体的担保余额为 726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4.32%。
本文源自金融界
更新时间:2025-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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