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扬州新闻广播】
为切实保障居民在水、电、气使用中的计量准确与收费规范,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今年以来,扬州市市场监管系统深入推进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7月12日,市市场监管局公布首批典型案例,旨在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水电气经营单位及相关收费主体要以案为鉴,严格遵守计量和价格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计量器具管理与收费行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共同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市民如发现水电气计量不准、收费不规范等问题,可及时拨打12315 热线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案例一:某供气企业未落实困难群体优惠政策案
市市场监管局在对某燃气企业居民供气价格执行情况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落实两项优惠政策:一是特困户、低保户可享受乡镇自建房(含农民集中区别墅)燃气管网建设费减半收取(需凭证明材料申请);二是对经总工会、民政局认定的特困户和低保户家庭,实行每户每月减免8立方米燃气。此后,该企业主动为符合政策的用户,从开户日起按每户每月减免8立方米燃气的标准,将补充金额充值至用户账户,并将多收取的燃气管网建设费全部退还给用户,同时在营业厅公示《关于落实特困户和低保户燃气管网安装费、每月用气减免优惠政策的通知》。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企业未落实困难群体优惠政策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构成不执行政府定价的价格违法行为。本着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对该企业不予行政处罚,向其下达轻微违法行为行政警示书,告知其需积极与民政部门对接,主动为经总工会和民政局认定的特困户和低保户家庭落实相关优惠政策。该案为居民挽回经济损失1.51万元。
案例二:某供气企业对特定非居民用户未执行居民气价案
市市场监管局在对某燃气企业居民燃气价格执行情况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非居民用户执行工商业气价。之后,该企业主动将符合政策的7户非居民用户的执行气价调整为居民第一、二档气价的平均水平,并将多收费用以补气充值的方式退还。
该企业对特定非居民用户未执行居民气价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构成不执行政府定价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对该企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该案为相关单位挽回经济损失4.47万元。
来源:扬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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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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