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锚定“十五五”!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和城市更新蕴含重大机遇
10月20日至23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为未来五年中国发展擘画蓝图。《中国经济转型升级蕴含重大机遇(习近平经济思想指引下的中国经济专论)》一文指出: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和城市更新均蕴含着重大机遇。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完整产业体系优势、丰富人才资源优势更加彰显。
房产巨头龙湖集团推出新家装品牌,布局9大城市
近日,龙湖集团宣布推出一站式家装生活品牌“龙湖智造家(AURASPACE)”,正式跨入家装领域。截至目前,龙湖智造家已陆续布局广州、成都、重庆、杭州、西安、苏州等全国9个核心城市,累计落地项目达20余个。
突发,万科起诉万达王健林
企查查最新信息显示,原告海南万骏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王健林、大连万达集团、万达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将于11月3日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而这场诉讼的核心,实则是万科与万达围绕六年前长春合作项目展开的又一轮司法博弈。工商资料清晰揭示了海南万骏与万科的紧密关联:万科旗下深圳市盈达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珠海横琴万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海南万骏70%和30%的股份,这意味着海南万骏的实际控制人为万科。此次诉讼,也被业内普遍视为万科通过司法途径,向万达追索历史财务纠纷款项的关键举措。
全国建筑业前三季度总产值210159亿元!
今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25年三季度国民经济相关数据。初步核算,前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1015036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2%。建筑业第三季度总产值210159亿元,同比下降1.8%。下阶段,将持续用好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推动项目加快开工建设,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支持民间资本加大新质生产力、新兴服务业、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投资,加力扩大有效投资,更好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
天安新材与恒大5000万借款纠纷案裁定终结
10月22日,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其控股子公司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与恒大地产集团郑州有限公司的5000万元借款纠纷案,经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法院给出的理由是“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这笔涉及本金5000万元、案件受理费35万余元及相应利息的债权,在历经起诉、胜诉、对方上诉后又撤回上诉的漫长司法程序后,最终面临“执行无果”的窘境。

住建部最新发声:如何建设“好房子”
10月1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住房城乡建设部介绍“十四五”时期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成就。关于如何建设“好房子”,住建部提到:第一,在好的标准上下功夫。《住宅项目规范》已经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新建的住宅项目都要按照新的标准来实施;第二,在好的设计上下功夫;第三,在好的建材上下功夫。住建部用了“揭榜挂帅”的方式,推动研发适用于“好房子”的新型建材,比如绿色材料;第四,在好的建造上下功夫。老百姓最关心的“好房子”要解决什么问题,归纳叫“6633”;第五,在好的运维上下功夫。一方面,要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管理制度。第二方面,提升物业服务,解决好群众有感的一些“关键小事”,为广大居民打造一个更有温度的幸福家园。
住建厅:建设单位对安全生产负首责!严禁推卸责任或“挂名法人”!
10月22日,山东省住建厅发布《关于落实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的通知》。要求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严禁推卸责任或 “挂名法人”;严禁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建设,规范承发包制度执行落实,杜绝肢解发包、违规指定分包;施工合同需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费条款,并按约定足额支付;对违法违规的建设单位依法查处,追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责任等。
住房城乡建设部新规:明年,安全员配备将有“硬指标”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该《办法》将于2026年3月26日起实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当至少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企业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企业不少于4人;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二)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二级以下(含不分等级)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三)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四)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五)企业施工活动涉及建筑起重机械的,在上述基础上,至少增加配备1名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广东省住建厅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新管理办法》
近日,广东省住建厅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新管理办法》,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自然资源、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竣工联合验收。建设单位在综合服务窗口或者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提出联合验收申请,并且统一提交一套申报材料。工程通过竣工联合验收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联合验收或者联合验收不通过的,不得交付使用。
更新时间:202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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