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文书案号:370883202500512
处罚名称:山东安畅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
处罚类别:道路运政
处罚事由:道路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
罚款金额(元):1000
行政相对人名称:山东安畅物流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83761863644J
法人代表姓名:米**
处罚决定日期:2025/09/27
处罚机关:邹城市交通运输局
数据来源单位代码:91370826MA3FF7N97J
数据来源:邹城市交通运输局
编辑:邹城网、来源:邹城市交通运输局#分享城市新鲜事# #济宁头条#
更新时间:2025-10-08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date("Y",time());?>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61893.com 闽ICP备11008920号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55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