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济军酒业有限公司被处罚

12月2日,东营市河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外公开《河口区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2025年12月001)》,根据东河市监处罚〔2025〕509号,东营市济军酒业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 240.00 元及罚款 2000.00 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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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08

标签:财经   东营   酒业有限公司   河口   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法   安全标准   行政处罚   生产经营   所得   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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