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红星新闻报道,湖北咸宁市纪委监委9月12日通报诬告陷害和澄清正名典型案例。
其中包括嘉鱼县干部邓某诬告陷害他人问题。
2022年11月至2024年8月,嘉鱼县人社局干部邓某捏造事实,撰写举报信30余封,匿名向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反映嘉鱼县22名党员领导干部贪污、受贿、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等问题。
经查,邓某反映问题不属实。纪检监察机关将涉嫌诬告陷害问题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2024年11月,邓某被嘉鱼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查其手机备忘录中仍存有大量已编辑好的匿名举报材料。
2025年6月,邓某因涉嫌诬告陷害罪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有网友不禁好奇地问,匿名诬告者是怎样被查到的?
咱暂不谈这起案子是怎么查到匿名诬告者的,咱先说说查处匿名诬告行为一些方法,举一反三,就会大致了解查处一般匿名举报诬陷案子的程序及过程。
匿名举报者若被怀疑存在诬告行为,相关部门会按照严格的程序和规定进行调查。具体如下:
——-初步核实与审批。纪检监察机关在对被举报人的问题线索进行核查时,若发现匿名举报可能涉嫌诬告陷害,需先报经设区的市级以上纪委监委批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确保仅用于案件核查可采取技术措施。
——采取的技术措施:
1.网络轨迹溯源:通过技术手段定位举报信息发布的网络源头,包括核查举报时使用的IP地址(静态/动态IP)、网络接入点(如宽带账号、公共WiFi的物理位置),以及设备的唯一标识(如手机IMEI码、电脑MAC地址),从而锁定举报行为发生的设备及大致地理位置。
2.通信数据核查:若举报通过电话、短信、邮件或社交平台发送,可协调通信运营商、互联网企业,依法调取相关通信记录(非内容,仅含发送时间、发送设备、接入基站等元数据),通过基站定位、邮件服务器日志、社交账号登录记录等,追踪举报人使用的通信工具及关联信息。
3.电子数据恢复与分析:若举报材料以电子文档(如Word、PDF)形式提交,可对文档的元数据(如创建时间、修改时间、作者信息、保存设备标识)进行技术解析;若涉及删除的举报记录,可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对相关设备(如电脑、手机)的电子数据进行专业恢复,提取隐藏的操作痕迹。
4.笔迹与文件鉴定:若存在纸质举报材料,可由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对笔迹进行鉴定,通过比对字迹的书写习惯、笔画特征等,与可疑人员的笔迹样本进行匹配;同时可分析纸张、墨水的品牌、产地等物理信息,辅助缩小排查范围。
需特别强调:以上技术措施均为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职权的专用手段,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使用,且最终目的仅为核实诬告线索、维护举报人与被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禁用于其他无关用途。(注:本消息来源于网络,无不良引导。)
更新时间:202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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