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9日,汇洲智能(002122)公告收到浙江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和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上海海汇律所梁律师提示:2020年4月29日(含)至2025年4月24日(含)期间买入该股,且在2025年4月24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的受损投资者;或2025年4月28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在公义之星网(gyzx365.com)申请索赔挽损。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公司存在:一是虚增收入导致财务会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二是未披露对齐齐哈尔欣豪润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重大进展情况。浙江证监局汇洲智能、武某飞、武某和陈某莹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对于问题一,公司已对涉及的2019年度及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以及受上述事项影响的2021至2023年度及2024年中期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更正,并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及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对于问题二,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更加注重信息披露细节,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立案告知书》显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附:投资人索赔挽损步骤
注:(1)索赔条件及诉讼时效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文章内容主要参考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3)本文观点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
更新时间:2025-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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