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规范设置安全设施、未定期演练,陕西建工机械施工集团连续被罚

8月29日,本报从信用中国(浙江温州)了解到,近日,陕西建工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由于未按规范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未定期组织演练连吃两张罚单。

本报注意到,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温交工罚﹝2025﹞732披露,2025年07月10日09时00分,平阳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仰矾线K23+990-K45+309检查时发现陕西建工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陕西建工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未按规范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根据需要采取其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依据《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平阳县交通运输局对陕西建工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作出如下处罚:警告,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该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07-24,处罚有效期为2030-07-24,公示截止期为2028-07-24。

另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温交工罚﹝2025﹞701披露,2025年07月10日09时00分,平阳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交通执法三中队询问室检查时发现陕西建工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陕西建工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未定期组织演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平阳县交通运输局责令陕西建工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限期改正并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该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07-25,处罚有效期为2030-07-25,公示截止期为2028-07-25。

本报通过企查查了解到,陕西建工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09-25,法定代表人为于宗让,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10000220523364G,企业注册地址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金花北路406号,所属行业为土木工程建筑业。股权穿透图显示,陕西建工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由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联合持股,二者持股比例分别为77.834%、22.166%。(中国基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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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9-01

标签:财经   陕西   设施   集团   机械   集团有限公司   平阳县   交通运输   行政   决定书   文号   交通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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