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8|今天,互联网的“瓜”都在这了!

开篇先分享一个”姿势“给大家。

每一个腾讯员工离职后,企业都会赠送的一个纪念品。

比如这只离职鹅,只要是腾讯的员工离职后,都会收到这个没眼睛的鹅。(注:网友告诉我,为啥是无眼企鹅?因为从腾讯离职的都眼瞎)

再比如这个镶水砖的金企鹅,这是送给企鹅工作十年的老员工。

而在腾讯能拿到这只20周年员工荣誉“时光企鹅”的人,基本就屈指可数了。

笔者今天刚涨了见识,所以也分享给大家。

好了,回今天正题。

1、

各大社交软件里,几乎都是一边倒的大肆评论外企的各种好。

什么福利好、公正、公平!

好吧,今天笔者也接到一位微软同学的爆料,大家来听听他们嘴里的外企。注:这条吐槽笔者已经收到好几天了,跟了几天财报,所以耽误了)

卦x,我粉你2年多了。今天微软裁员6000名员工的新闻你应该看见了吧!其实微软裁员赔偿没有自媒体们吹的那么好,自媒体瞎写我们看见笑笑也就算了。你知道吧,还有一些傻X媒体调查都不调查就去编了一个微软“n+8”赔偿的热搜去炒作!

微软这几年裁员其实是有周期性的,有时候针对的是应届生,有时候主要针对外包,还有时是主要针对加入公司年限偏短的同事。

你说“n+8”赔偿有吧?可能有一部分年限比较长跟无定期合同的同事靠跟公司打官司耗着可能会拿到,但大多数员工是不可能拿到的,微软历史上都上就没有过n+8。不管是应届生还是通过试用期的同事,内部都一直仍然用Lite/PCP/PIP形式进行。

其实之前公司很多同事都分析过裁员这事了,但公司内部也从不承认这是裁员。很多同事都是被以绩效不足为理由进行劝退的,跟国内都一样。在北美那边解除劳动关系根本都不用通知你,很多同事就收到一封邮件就失业了。

你看这些自媒体,各种断章取义增加各种信息差来宣扬外企的高赔偿。卦x,你可以问问他们,他们敢不敢告诉国内的网友们,按照华盛顿州的法律这个12+2n是指2个月工资+2n周的工资,n是入职年数。(注:北美赔偿是按周算,而不是月)这次邮件通知的赔偿换算成国内的说法,其实只有0.5N+2,就是你有10年工龄,也只能拿7个月赔偿。

我们进微软的时候是为了求个稳定轻松跟体面,但现在连唯一的稳定优势都失去了。所以投稿的目的就是借你的平台告诫一下师弟师妹们,进外企大家要慎之又慎。我不准备跟公司打官司,只想让这事有更多人知道。因为,直到今天,很多学生还以为微软工作生活平衡,文化好不裁员,外企裁员也会大大方方给补偿!

我们自己组建了一个维权群,群里现在有差不多200人,并不全是被裁的员工,有一些可能是看热闹的。群里大多数都是清北复交的好孩子,大家失业也能找到工作,只是不愿意折腾。不过我们希望的是后来的孩子不要再被国内一些媒体跟自媒体的虚假信息忽悠。让大家都知道,微软跟国内互联网公司其实没两样,除了钱少。

2、

发现了一个问题,现在的粉丝是越来越难糊弄!

前几天,笔者发布了一篇关于今年“阿里日”(5月10日)的文章。

链接:今年510“阿里日” ,大佬们都来了!

在撰文的过程中,由于蔡崇信的发言篇幅太长。所以笔者对部分内容进行了精简处理。省略了亲友们提出的关于大龄员工、阿里战略核心等一些问题。

嘿,这一省!

网友各种意见就来了。

好吧,今天笔者把这部分内容给大家补充上。

关于吴妈跟阿里两大战略核心的问题:

蔡崇信:吴妈他takeover(接任)CEO的时候,其实我们大家也,也有一点迷茫。那时候说老实话,但是吴妈她还是非常有理想化,他非常坚持公司要做一些什么事情,他想得非常清楚。那个时候我们坐下来讨论的时候,他就坚持说公司一定要简单化。我们现在还是说我们有什么6个bu啊,还有一些小的公司。当然也都不小,都是像咸鱼啊什么的,其实都很大了。他说这6个bu太复杂了,是不是我们可以就是说简化?就是说阿里巴巴其实就是有两个主营业务,一个是电商一个是云计算,这两块。我要解释一下,不是说电商跟云计算,其他4家公司bu就不重要了?其实都非常有战略性的这种重要。

你说物流不重要吗?物流其实是支持电商最重要的一块。本地生活不重要吗?现在我们在做淘宝闪购,快速电商。所以像这之间有很多协同效应,但是我们主要要做一此什么事情。我们要怎么样跟员工沟通电商跟云计算?那么加上AI是什么意思呢?ppt上面可能写的不是太清楚,加ai不是加在云上面,而是加在我们所有的业务里面,都要加进去。包括电商,包括其他的好几块业务。我们认为就是说ai将来会完全会改变人们生活的方式,跟整个互联网的入口都会因为ai而变的。(注:笔者这里加一句,之前有媒体因为信息差问题,没有报道全文所以传递出一个“电商和云+AI”核心战略方向,给外界造成了一些“合并”的误解,所以蔡在这里详细解释了几句。)

关于大龄员工的问题:

蔡崇信:我觉得大龄员工有绝对的优势的,其实我们现在常常在讲AI,就是说机器是不是能够像人一样,我现在想的问题是,人是不是能够像AI一样,像机器一样?就是说,你看我们在训练大模型,你的数据量越大,你的模型可能就越好,对不对?所以大龄员工他获取的数据量非常大,因为他有经验。所以我们要依赖我们的经验。大龄员工肯定是更好的大模型。但年轻的员工不要沮丧,年轻员工你要获取大量的数据,去吸取,来我们这里吸取各种经验,这个是你们最重要,要做的事情。

关于大模型变现问题:

蔡崇信:那么,现在AI大模型怎么样来变现?就是你说大模型怎么赚钱?现在charge用户(向用户收费)是根本不可能了,对不对。那现在我们其实赚钱的方式,大模型赚钱方式是当人们用了我们的大模型以后,开发者他们会采购我们云计算的一些资源。不光是算力,还有一些存储啊、安全啊各种不同的云计算的服务,这样我们在这个上面,所以为什么云计算现在是双位数的增长,每个季度在双位数的收入增长,所以在这一块还是不错。

3、

前几天接到的一篇投稿。

类似的案例,因笔者之前也吃过亏,所以今天给大家普及一下避个雷。

该网友告诉笔者,自己是杭州滨江秋溢路某大厂的员工,自己所在的部门整个被优化。现在公司给了两个选择,要么调动base到北京,要么离职。目前自己不想去北京,咨询了律师,因为当时签合同时没注意,合同上法务给埋了坑,约定的base为“北京或杭州”,律师说这个或,企业可以行使自主用工权,在这两地间调配。官司很难赢。法务真的太坏了,投稿给你,让大家都闭闭坑。

首先,这类事其实没必要骂法务的,大家都是打工人。你们肯定不知道现在各厂都有规定,如果是因为法务的漏洞造成员工胜诉的的话,法务不但要扣绩效、还会背名额!

其次,该律师的说法真不是主要原因。该案的重点在于是否满足企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这一条。如果合同确实写了随业务调整,且公司有证据证明确实是存在业务上的合理性,那官司才会输。现就该职场人的说法,整个部门已经被撤销。企业只要能证明这一点,官司就很难赢。(注:这里笔者要感谢南京浩鲸云最近给提供的案例)

关于因公司经营需要撤销原有工作岗位,给员工调岗,员工不接受调岗的,公司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个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企业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部门撤销、业务调整)导致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可与员工协商变更合同;协商不成的,可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实践中,也有部分企业因经营需求调整,在原地点不再设有岗位,而需要员工前往外地工作的。企业可单方进行调岗,员工不履行调岗后的工作义务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那么,公司委派员工到外地工作,员工不接受的,公司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在签署劳动合同时明确工作地点。

实践中,部分用人单位存在特别的业务需求,因此用人单位与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地点为“根据用人单位需求调整”或宽泛的约定“某省内”,并自据此要求原本在A地工作的员工调往B地,此种情况下,法院会倾向于认为工作地点的变更对劳动者提供劳动的便利性将产生很大影响,用人单位虽然有权变更劳动地点,但是用人单位应受双方劳动目的约束,用人单位应与员工就工作地点变更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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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5-20

标签:科技   员工   微软   崇信   公司   笔者   工作   模型   法务   腾讯   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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